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邮件方式:地址:sgz8296@163.com
2.信函邮寄:福建省华安县华丰镇华丰镇平湖路石狮乾6号华安县水利局,邮编:363800,联系电话:0596-7362505
三、注意事项
1.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注明“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安县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实名。
附件: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安县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华安县水利局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