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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安县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8-31  来源:华安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8
         本办法依据国家、省级农村供水规范化管理相关政策,参照《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 号)《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等文件,落实城乡供水一体化“同质、同网、同服务”要求。立足我县乡村振兴实际,针对管护薄弱、标准不一、运维碎片化问题,统一管护标准、明晰职责、规范流程,健全县级统管体系,提升农村供水保障与规范化管理水平。我局起草《华安县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826-2026年9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邮件方式:地址:sgz8296@163.com

2.信函邮寄:福建省华安县华丰镇华丰镇平湖路石狮乾6号华安县水利局,邮编:363800,联系电话:0596-7362505

三、注意事项

1.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注明“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安县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实名。

 

附件: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安县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华安县水利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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