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意见》明确,到2027年,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对实现相关资源环境目标的支撑作用有效增强。
《意见》提出,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用水权交易、江河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等制度衔接。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突出节水导向,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明晰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探索实行用水权有偿出让,新增工业用水原则上应当在用水权交易市场有偿取得。
《意见》明确,丰富用水权交易种类。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在黄河等重点流域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用水权交易。推动工业企业、灌区加强节水改造,支持结余水量参与用水权市场交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灌溉等节水工程建设运营并转让节约水量的用水权获得合理收益。因地制宜推进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交易,健全相关制度。
在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方面,《意见》要求,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原则,将用水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交易数据汇聚共享。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强化用水权交易全过程监管,加强对用水权交易行为第三方影响和生态影响的监管。
《意见》要求,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基础能力建设,科学制定修订用水定额等标准,加快更新重点行业和重要设备节能标准。加强用水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强化取用水监测计量,全面提升水资源监测预警和管理能力。健全金融支持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用水权相关担保业务统一登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