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四水四定”原则,践行“五水并举”路径,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到2030年,水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用水效率逐步提升,要素保障机制进一步夯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到2035年,水资源配置全面优化,水资源管控体系建立健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意见要求,要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黄河水管理,节约高效利用黄河水,深化邹平市、博兴县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充分消纳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水量,配合国家、省推动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完善现代水网,全面提升雨洪水利用水平,在滨城区、惠民县、阳信县等宜井灌溉区域加强农业灌溉井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到2030年,全市地表水和地下水增加可供水能力1亿立方米以上;推进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建设,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至少1座再生水厂,推动实施沿海工业园区海水淡化水替代行动,到2030年,全市再生水、海水淡化水日产规模分别达到25万立方米、30万立方米。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用水指标管理,到2030年,全市地下水利用量控制在2.96亿立方米以内;严格用水过程管理,1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和各类非农用水取水口应配备符合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多水源取水、多用途用水的须按照水源、用途分别计量,对取水许可用户和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要推动重点领域节水控水,推进农业农村节水增效,坚持适水种植,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压减高耗水作物规模,推广耐旱农作物种植,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喷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及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加快农村供水管网及智能水表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5;加强工业节水减排,鼓励高产出低耗水新型产业发展,逐步压缩高耗水行业规模,支持工业园区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在重点用水企业培育一批省级以上企业水效领跑者,到2030年,市级以上绿色制造单位达到100家;厉行城镇节水降损,城镇绿化宜选用耐旱型植物,推广节水灌溉,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领域和城镇居民家庭推行使用节水器具,加快公共供水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及智慧化建设,推进居民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移交,逐步推动供水企业直管到户,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改造提升,稳步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改革,到2030年,全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85%以内;强化非常规水配置利用,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生态环境等领域应当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到2030年,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
意见要求,要激发节水动力,强化科技支撑,围绕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智慧节水灌溉、非常规水利用等领域,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发展节水产业,围绕节水产品装备制造、节水工程建设运营、专业节水服务等方面,培育节水产业企业,推进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规水产业发展;创新管理模式,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推广“节水贷”绿色金融服务,探索开展“水权贷”,开发与节水效益挂钩的特色信贷产品,推进用水权改革,培育和规范多种形式的用水权交易,激发水权交易市场活力。
作为黄河下游典型缺水城市,滨州水资源禀赋不优,全面推进节约集约利用意义重大。此次出台的《滨州市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以“四水四定”为核心,突出水资源刚性约束,从农业、工业、生产生活等各个领域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要求。意见的实施,必将为我市积极打造黄河下游缺水城市再生水综合利用示范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