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县共有2家大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分别位于温溪镇榕江西路的县第二自来水厂和湖口村的青田县水务有限公司湖口头水厂。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对这2家水厂进行了实地走访检查。检查中,卫生监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对2家水厂卫生安全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
监督员通过查看相关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制度、涉水产品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制管水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近期水质每日监测记录等,走访制水车间、仓库、水质检测实验室等现场,对2家水厂的组织制度、卫生管理、环境与消毒设施、水质检验、水质质量等方面有了全面的了解掌握。在检查的同时,监督员还对水厂使用的聚氯化铝等水质处理剂进行了抽样,并将样品送往市所进行统一的卫生安全检测。
检查发现,我县2家水厂均能按照相关卫生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水质处理检验,净水设施运转良好。来源:中国青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