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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企业“活下来” “留得住”“经营得好”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浏览次数:814
 “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也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合规建设,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2021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企业合规改革,作为全省首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近年来,洛江区检察院在推动试点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谋划为先、培育案件为基、建章立制为要,着力提升试点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打造契合洛江发展实际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模式。

↑洛江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洛江区检察院企业合规工作专项汇报

引入第三方监督

合规建设更具权威

“合规考察让我们揪出了经营发展中潜在的风险,让我们有了一次新生的机会。”

日前,J公司负责人李某某感概地说道。原来,此前J公司因雇佣无资质人员从事带电作业工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李某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审。泉州疫情好转后,洛江区检察院收到了上级院的批复,同意对J公司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启动合规考察程序。洛江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按规定商请第三方管委会选任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并到J公司实地进行了调研。

↑检察官走访涉案企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洛江区检察院会同财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8个部门,组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三方管委会”),同步建立第三方管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牵头拟定《关于建立泉州市洛江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第三方管委会的组成和职责,规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启动条件和运行程序。

制定选任办法,推动举贤任能,洛江区检察院先后公开选任2批50人成立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名录库既有税务、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又有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代表等,确保监督评估的专业性、有效性。

建章立制

合规整改有的放矢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涉案企业多为中小微企业,家族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特征明显,存在着合规收益的延后性与企业逐利性的矛盾、合规公司化管理模式与企业传统管理模式的矛盾等。”

↑顺德区政协前来洛江考察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洛江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洛江区检察院结合办案积极走访各领域、各行业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实施合规管理的经验做法,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家族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特征明显、合规收益延后性与企业逐利性存在矛盾等突出问题。“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涉案企业多为中小微企业,家族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特征明显,存在着合规收益的延后性与企业逐利性的矛盾、合规公司化管理模式与企业传统管理模式的矛盾等。”

因案制宜、因地制宜。洛江区检察院探索制定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标准指导意见(试行)》,建立起了符合辖区企业特点的合规考察与验收标准,以相对量化的形式明确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指标。

融合协作

推动合规整改互认

2021年11月,洛江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某机械制造企业污染环境案。案发后,企业负责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坦言“因环保合规意识淡薄,盲目追求企业利益,不慎踩到法律红线”。

经层报审批,检察机关启动合规考察程序,邀请法律、环保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在充分了解企业情况下,指导企业完成合规计划的制定、完善。

↑疫情期间,洛江区检察院“云考察”“云听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工作

涉案企业经过整改,获得了“活下来”的机会,但检察机关的帮扶没有结束,合规考察成果仍要在后续的行政处理中得到有效衔接和认可,才能进一步巩固合规成效。

洛江区检察院探索推动“合规整改成果互认、合规从宽处理”制度,在不起诉决定作出的同时,向行政主管机关发出检察意见,建议依法处罚,并将企业合规计划、合规考察报告等同步移送。行政机关将相关法律文书、合规考察书面报告等材料作为作出依法处理决定的重要参考。

特色宣传

提升合规经营意识

“具截(拒绝)劣质产品,企业要合规经营啊!”魔性的肢体动作、魔性的声音、魔性的语言……这是洛江区检察院推出的《检说合规》普法宣传栏目。该栏目用轻松搞笑的原创短视频辅以“魔性”的闽南RAP,围绕企业合规经营的预防和宣传开展工作。目前,该栏目已推出3期,播放量破千万,点赞量超四十万。

洛江区检察院采取“企业点餐、专家配菜”方式,联合区工商联共同举办6期“企业合规法治大讲堂”,500余名企业家、企业高管参与活动。同时针对常见的涉企犯罪类型,提炼企业常见风险点,制作《企业合规建设指引》为涉案企业制定合规计划提供参考。

↑洛江区检察院宣讲涉案企业合规相关司法政策

截止目前,洛江区检察院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3件,涉及罪名3个,涵盖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等三大类犯罪,已办结3件,对通过评估验收的2家涉案企业、3名企业家依法兑现政策,分别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目前办案数居全市首位,研究出台《涉企案件合规不起诉工作规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因地制宜探索第三方监管普适性标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洛江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激励措施,被写入《洛江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

与此同时,洛江区检察院坚持把理论研究作为提升试点工作成果的有效载体,参与省检察院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并获批立项,1篇调研文章被《人民检察》刊登并获评该期刊年度优秀文章,多篇调研文章分别入选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和“2021年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等论坛、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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