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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 情况报告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9-28  来源: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0
 标题: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索  引  号:scjdglj/2026-00268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发文机关: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文日期:2026年09月24日发文字号:无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4日发布机构:文件时效:有效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

情况报告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2月14日对我局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工作。2026年4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共32个,完成问题整改29个,整改落实率90.6%,取得良好的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的情况

局党组于2026年4月28日迅速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党组书记把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带头认领并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其他班子成员也按照分管领域逐一认领并提出整改措施并部署给相关业务室及市监所。及时督促,坚持斗争精神,敢抓敢管,严格要求。部署会后各班子成员每周督查巡察整改进度,了解巡察整改进度缓慢的事项的原因并巩固扩大巡察整改落实成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理论学习不足导致工作落实有差距。

2024年至2025年,县市监局共召开党组会38次,其中17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且未传达学习2021年12月国务院《“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和省市监局《“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等重要内容,导致个别工作滞后,如在标准化监管方面仍存在6家环保砖厂、水泥制品厂个体户“知标不执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已于2026年4月30日党组会传达学习《“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和省市场监管局《“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三是2026年5月26日,县市场监管局举办工业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建设能力提升专题培训,20家企业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参训。培训采用“法规解读+案例复盘+问题剖析+实操指导”方式,围绕质量监管核心,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生产各环节标准要求。针对标准公示不规范、执行偏差、出厂检验流于形式等高频问题,结合近年抽检不合格案例深度复盘,剖析成因与风险,并专项讲解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易错点,指导企业规范公示整改。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2.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重视不足。

县市监局2023年至2025年工作总结未体现统战工作,局办公室对无党派人士与群众界定不清,未掌握本行业本领域统战对象底数。2024年班子年度考核工作中,县市监局未及时向考核组报送意识形态材料,直到考核组评分发现缺漏才补充报送,导致当年考核结果不理想。2025年保密检查发现部分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填写不规范,未设立涉密文件发文登记本,对上级涉密文件派生出的文件未按要求定密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压实统战工作责任。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重点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3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一战线工作;二是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梳理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重点统战对象,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结合年报核查、日常巡查、市场主体登记变更等业务,每年开展一次摸排;三是2026年1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部署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材料报送工作纳入各业务室年度工作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四是2025年度意识形态考核工作已安排专人负责并按时报送;五是已设立涉密文件发文登记本,对上级涉密文件派生出的文件依规定密、精准标注。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3.推动质量强国强省工作不力。

(1)高质量考核工作待提高。在2024年高质量考核中,由于县市监局未制定我县质量发展专项规划,也未在我县“十四五”等综合规划中体现我县质量发展工作,影响考核成绩;2023年我县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对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结果测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被全省通报,当年质量督察考核由2021年、2022年的B级降为C级。知识产权工作成效不明显,2022年度该类案件办案平均周期较长,2024年度因研发专利数量不足,导致高质量考核被扣分。

整改落实情况:1.关于专项规划和综合规划体现质量发展工作:我局针对相关事项已开展立行立改,已推动县政府分别印发实施《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方案均为长期规划,涉及至2035年的相关工作目标。2.公共服务质量方面,省市场监管局自2024年开始已不再公布全省各市县当年度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具体情况;我局根据2026年整改提升工作要求,已组织县营商局、县医疗集团、县旅文局制定整改提升措施。3.针对我县制造业产品质量情况,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业生产企业开展风险评价,25年委托抽检机构抽检生产企业6家6批次产品,检验结果均合格。26年抽检生产企业8家8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检验检测结果均合格。省市场监管局自2024年以来未对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对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有关具体情况公布,且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对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结果不再纳入考核指标,我局将持续关注省局动态及相关政策调整,适时优化质量监管工作。4.针对专利数量不足的问题,2026年1-8月期间,我局针对知识产权领域企业,开展了知识产权入企问诊工作,截至目前,共走访专利企业5家次;依托与三亚商标窗口的合作机制,在我局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窗口为我县企业提供专利,商标申请和咨询服务,由窗口代收代审材料,截止目前,共为我县市场主体提交商标申请36件;2026年度省局共下发2个批次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保亭县无涉案线索。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2)燃气灶具安全专项整治排查不彻底。2024年县市监局开展行风问题整治时发现响水、加茂、六弓、三道市监所摸排燃气器具经营主体存在漏查现象,但在后续工作中,该问题依旧存在,如2025年9月,县市监局向省局报送我县卡式炉、“液体燃料”灶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中显示三道镇销售卡式炉及配件的商铺数为零,但巡察组抽查发现保亭三道老吴综合商行、保亭三道宏越五金店等均有卡式炉及配件在售。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组织各乡镇所对燃气灶具、卡式炉及“液体燃料”灶具销售主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在此基础上逐户登记造册。经核查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燃气器具经营户82家,其中卡式炉及配件经营户28家,暂未发现销售“液体燃料”灶具的经营户。同时,已建立《燃气器具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台账》,对新增或停业的主体及时复核调整,确保台账数据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4.主动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

(1)服务企业“走过场”。县市监局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主动性不强,如海南天上人间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因连续两年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企业名录,2024年5月补报后,县市监局未及时发现和提醒企业申请移出,直至2025年4月底才发现;2024年6月,省市监局暗访发现县市监局窗口人员服务态度生硬、没有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海南天上人间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的列异未修复问题,在企业工作人员来窗口办理其它业务时已提醒,其表示回公司后告知领导,让领导安排人员办理。同时,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信息填报时系统也弹出提示信息,企业不重视才会迟迟没有申请移出;二是加强服务意识。我局于4月8日、4月27日通过政府网、公众号发布了《关于督促失信市场主体修复信用的通告》(一)、(二),提醒被列异的经营主体及时申请信用修复及操作流程,涉及被列异主体345户。7月29日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发送提示申请信用修复的短信,涉及被列异主体240户、被列严主体18户。今年以来,被列异已信用修复57户,被列严已修复1户,1户已报材料省局审批中;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效能。组织注册专员、窗口人员参加省局、县局开展的业务培训、交流研讨,参加营商局组织的服务礼仪等,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2)市场主体活跃度待提高。2023年度保亭新登记经营主体涉税比为58.50%,与市县最优表现66.07%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县市监局对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监管较为被动,2024年5月以来,应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仍有56家未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宣传,主动为经营主体服务。一是因我县未办税户占市场主体登记户比重较高,县税务局结合核心征管金税三期系统,比对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工商登记信息,下发未办税户核查任务,对存在的实际经营主体开展涉税市场主体登记任务。二是县税务局还通过短信的方式,针对性发送提示信息,提醒未办税户开业登记,同时各税务分局根据任务信息,实地核查,协助办理涉税开业。三是税务部门派相关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之家,方便了领取执照后的经营主体确认税务登记信息。今年以来的新登记经营主体涉税率约为66%。

2.持续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清理工作。一是经核实,2024年5月以来,未吊销营业执照的56户企业,其中:26户已注销,20户已于1月份移送至县执法局立案处置,10户因补报年报不符合吊销。二是持续筛查符合吊销的主体移送处置。今年以来,已吊销189户,移送161户至县执法局立案调查中,26户正在开展实地核查中;另册管理个体工商户759户;吊销、视同注销143户;引导不再经营的主体办理注销692户。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5.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不到位。

(1)学校膳食监管不严。2024年,县市监局在发现学校营养餐存在发霉面包后没有及时到学校核查并采取相应处理,市监局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因此分别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5年,保亭思源实验学校和保亭第一小学营养餐中再次发现发霉面包。2025年4月,县纪委发现保亭县新星中学、保亭县民族中学食堂存有发芽土豆且溯源到县农贸市场的供应商,发现其正在销售的土豆也出现发芽情况。2026年1月,巡察组走访发现三道新民学校食堂果蔬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登记表三天未作记录,毛感乡中心小学食堂泔水摆放在餐具间,且未及时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供餐企业逐户排查,重点整治进货查验、温湿度控制及保质期管理问题,要求企业建立完善不合格产品下架和更换供应商程序,一旦发现发霉面包等情况立即通报我局进行处置;二是在海政通上已建立食材验收群,每日各学校食堂落实双人验收制度要求,一旦发现食材问题立即通报我局进行处置,如海南保亭思源学校的蒜苔快检阳性问题已送检结果合格;三是毛感乡中心学校已在食堂外围洗手区域放置泔水收集桶,每日产生的泔水及时倒入专用收集桶并密封;四是通过回头看及互联网+AI监管平台对学校食品各区域实行远程视频巡查发现毛感乡中心小学和三道新民学校食堂整改完成;五是是组织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分四次按照片区分别到四个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及现场观摩活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课堂+现场”的方式,共培训400余人,有效提升参训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实操能力。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2)校外托管机构日常监管未形成闭环。2025年8月,县市监局检查发现19家校外托管机构未按“明厨亮灶”要求将监控连接入网,但对该问题整改没有跟踪落实到位,巡察组走访发现保城龙行学生托管中心等5家校外托管机构虽已安装监控,但一直未入网;保亭保城凤妈妈学生托管中心自2025年11月搬迁到新地址后未安装监控,营业执照地址至今未变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2026年3月5日印发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纳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可视化视频监控数据的通知》才正式要求纳管校外托管机构,县市场监管局已督促保城龙行学生托管中心等5家已安装监控入网,要求4月内完成监控设备与“互联网+AI监管”平台的对接调试。并安排三大运营商的技术人员上门指导,协助机构解决设备兼容、网络连接等技术难题,每日跟进整改进度,完成一家、验收一家、销号一家,截止4月底时全县37家校外托管单位已全部安装监控并接入省市场监管局“互联网+AI监管”平台,整改完成;二是对保亭保城凤妈妈学生托管中心,督促其在4月内完成监控设备的安装及入网工作,同步督促其立即完成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保亭保城凤妈妈学生托管中心已安装监控并接入省市场监管局“互联网+AI监管”平台,营业执照于2026年03月19日变更完成。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3)医药器械监管较为被动,存在安全隐患。县市监局对医药化妆品的监管主要满足于完成省局指定抽检任务,2025年之前未按《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麻醉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运输等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核查。针对2025年检查发现的社区美沙酮门诊没有落实“双人双锁”要求、5家疫苗接种单位疫苗存储不符合要求、全县58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医务室仅9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所学校存在超期药械未及时下架或与有效期内药械混放等问题,县市监局仅发文通报,但未跟踪整改。2022年2月,县市监局发文要求各基层市监所对辖区内医疗器械开展日常检查,但最终未落实,在2023年高质量考核中,药品安全考核得分位于全省二类市县最末位。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八、九条规定,药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由国家级、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制定。

2.我县目前无麻醉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运输单位。

3.一是针对美沙酮门诊“双人双锁”落实不到位问题,县市监局联合县卫健局对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开展专项复查。经现场核验,该门诊已按要求整改到位:药品存放专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由两名指定工作人员分别保管钥匙和密码,进出库记录、交接班记录完整;监控系统升级为24小时无死角覆盖;同时,门诊重新修订了《美沙酮门诊管理制度》,明确人员配备、双人双锁管理、发放使用等流程;二是针对学校医务室及小药箱药械管理问题,2026年春季开学期间(3月初),县市监局联合县教育局,对上一年度检查发现存在过期药械的4家学校保健室及小药箱进行全覆盖复查,并随机抽查了其余13家学校药械管理情况,重点核查过期药械是否已全部下架销毁、是否仍存在与有效期内产品混放等情况。经现场逐一排查,17家单位均未发现存在过期药械的情况,4家此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已额外配备专(兼)职保健人员负责药械日常管理;三是针对疫苗储存条件问题,2026年4月8日到疾控中心对疫苗管理问题进行复查(疾控中心后台能查看全县所有疫苗接种单位冰箱实时温度记录),全县12家疫苗接种单位的冷链监控平台已全部升级改造完成,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在此基础上,我局对保城镇卫生院、保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茂卫生院、六弓乡卫生院、毛感卫生院、什玲镇卫生院进行实地检查,现场核验冷链设备运行及疫苗储存温度记录,均未发现超温储存疫苗的情况,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4.针对基层监管所医疗器械日常检查未落实问题,2026年全面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清查治理专项工作:对辖区涉及医疗器械经营项目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建档,重点核查了经营范围包含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三类医疗设备租赁等事项的经营主体,其中个体工商户42家、重点企业19家,已劝导9家个体工商户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现场核查5家重点企业均无无证经营行为;同时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将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路段划分至对应网格员,实行常态化日常巡查,切实堵塞监管漏洞。

5.2026年全力攻坚药械化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截至9月9日已移交药械化线索23宗(超去年全年立案数27.8%),办结7宗,罚没3.8万元,案件查办质效明显提升。(2025年全年共立案调查18宗,结案17宗,罚款3.669万元)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维护群众利益不主动。

(1)计量标准化监管缺位,群众利益受损。2025年,县市监局对全县30个废品收购站33台电子计价秤开展检查,发现18个废品收购站21台电子计价秤均经过非法改装,不合格率为64%。2026年1月,巡察组走访发现三道农贸市场2家水果摊贩存在计量标签有效期模糊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截止5月6日,处罚3家使用未经检定电子秤违法行为。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2)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群众安全得不到保障。保亭星都精品酒店、兴河精品酒店等2家电梯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上检测日期已超期,山语泉等4家住宅、酒店未对电梯等特种设备落实“日落实、周管控、月调度”制度,红霞小区没有建立电梯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责任人也不了解电梯日常维护管理要求,群众安全得不到保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保亭星都精品酒店和兴河精品酒店电梯已更换为最新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在检验检测有效期内;二是山语泉等4家住宅、酒店已按照要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三是红霞小区已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总监、安全员职责,并按要求落实电梯“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同时现场向红霞小区责任人宣传特种设备知识和电梯维护保养要求,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群众安全乘梯;四是制定《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2026年以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89家次,其中对53家未完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未张贴乘客安全须知、未书面任命安全总监、安全员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后续我局持续开展安全检查,对未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2.干部作风不严不实。

2024年,一市监所在开展燃气灶具专项检查中,发现6台燃气灶存在问题但未及时处置,随后商家自行处置导致证据灭失,同时未及时督促商家整改,直至领导暗访时仍发现问题尚未整改;2025年,该市监所未按要求及时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检查,导致未及时发现辖区内肉制品加工坊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食材存放不规范等问题。个别驻村干部在2024年11月13日驻村期间不在岗,且电话联系不上,被组织部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5月12日,周勇志局长分别对响水市监所王峰、王仍焕、黄豪三人开展谈话提醒,要求他们深刻反思履职懈怠、监管缺位、纪律松弛等问题;二是2024年11月14日,周勇志局长、詹志亮局长分别与驻村工作队张丛华、王叶平、陈创忠3名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对擅自离岗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提高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构建“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长效机制。制定涵盖值班值守、窗口服务、执法规范等制度16项、推行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十四条、“负面清单”十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3.形式主义时有抬头。

县市监局党组制定的《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工作的情况报告》中出现与本单位实际不相符的内容,如“深入研究并制定《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在全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建立一月一练…一年以来已开展队列训练2期、邀请上海市浦东新区城管执法业务骨干”等,上述内容90%以上与县综合执法局的报告相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并开展学习研讨;二是已建立公文起草审核双人校对、逐级把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2025年5月7日召开全局培训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勇志专题培训公文写作,结合工作实际,系统讲解公文格式规范、行文逻辑、语言表达及常见写作易错点,针对性传授实用写作技巧,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公文处理与文稿撰写能力。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4.执法检查质量待提高。

(1)程序和文书不规范。2025年8月,全县行政强制类案卷评查时发现保亭三道锦鸿汽车修理部涉嫌销售侵权商品案延长扣押强制措施决定书没有送达回证、被处罚人留存复印件无执法人员签名;保亭保城聚车汽车维修店涉嫌销售侵权机油案查封扣押使用法条未按要求写具体;保亭通泰供气有限公司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案委托书姓名有误、告知书审批表没有写日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25年度自办的84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从中选取12宗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开展集中案卷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如证据归集不完整、审批流程勾选遗漏、文书表述不够精准等),要求各室所及时进行修改;二是在组织业务骨干开展案件交流会时,一并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2)事实认定不清。2022年4月,县市监局对海南创基开发有限公司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问题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处罚共计116.99万元的决定,但2022年8月和2023年6月,一审、二审法院以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撤销县市监局上述处罚决定,2023年11月,县市监局将罚没款退还该企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海南创基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售房案件及近期查处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槟榔制品,我局在开展“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好法”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活动时,组织业务骨干开展案件交流,围绕案件定性、程序规范、裁量标准等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摆监管漏洞,提出改进执法流程、强化日常巡查等务实举措;二是紧抓《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订契机,举办专题培训,帮助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操作流程,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3)调查过程不严谨。2025年4月,县市监局查办的县中医院涉嫌违规收费案调查过程不严谨,如2025年7月22日现场笔录中提及“多收116名患者检验项目费881元”,但7月28日立案审批表中显示多收费用涉及患者为136名;该案调查过程中所有笔录和立案审批、责令退款等材料中均只提及重复收费涉及的个人自费部分金额为881元,未曾提及医保部分,但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突然提及重复收费涉及医保部分9439元,调查过程材料与结案材料无法相互印证。

整改落实情况:经办执法人员已对数据查一统计口径不同,作出解释,并附入案卷。与此同时,我局也会持续加强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4)开展检查工作不规范。2025年部分工作人员没有落实审管法信系统要求,在对保亭琼丰农资有限公司等5家市场主体开展检查时未亮码。

整改落实情况:2026年以来,我局开展任务检查246件,其中,正在进行中的任务为186件,已归档的任务数为60件,实行亮码检查的57件,未亮码检查的3件(属牵头单位未亮码所致)。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5.对基层市监所指导监管力度不足。

(1)基层市监所监管存在漏洞。基层市监所对辖区内监管主体日常巡查覆盖面不足,且多以检查餐饮店、副食店为主,容易出现监管漏洞,如2022年以来,加茂市监所未对辖区内检测企业开展过核查,导致南茂顺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检测报告的问题,直至2024年10月保亭县公安局函告后县市监局才知晓。据统计,各基层市监所2022年至2025年立案288宗,移交案件线索669宗,均未涉及检测企业,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基层市监所为单位,开展辖区经营主体拉网式摸排,全面建立监管对象台账;二是2026年7月25日至26日,我局委托3名省级技术专家对县内所有4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专业性技术检查。检查共发现问题16个,其中:鑫华鑫义机动车检测站3个、畅易机动车检测站3个、顺兴机动车检测站5个、运通机动车检测站5个,相关案件线索正按程序移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整改后长期坚持。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巡察组抽查发现三道市监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盘盈复印机1台、数码照相机1台,涉及金额13200元,盘亏录音笔1支、条码登单机1台,涉及金额4430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盘点核查已完成:已由所长牵头完成全所固定资产全面盘点,形成《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和盘点报告,盘盈的复印机、数码照相机,盘亏的录音笔、条码登单机均已核实清楚,相关材料已报县局备案;二是长效管理机制已建立:已明确专人担任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三是业务培训已开展:已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专题培训,相关人员已熟练掌握固定资产管理的流程和要求,责任意识显著提升,未再发生同类问题。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6.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1)工程项目重要环节走过场。2024年,各基层市监所“两化”建设询价走过场,施工方为事前指定;2022年5月29日局机关和各基层所防雷装置整改工程项目竣工,但验收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涉及金额4.76万元;2023年11月14日,县市监局党组召开会议审议三道、新政、金江墙面涂漆修复工程施工方选用事宜,但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涉及金额1.51万元;2024年8月13日,县市监局办公室审批支出灯具、电路维修费用0.95万元,但验收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上述事项分别存在项目验收、党组会议和领导审批走过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市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勇志于2026年7月30日对前办公室主任吴陵进行干部提醒谈话。并严格落实《保亭县市监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是严把源头审核关,逐项核验项目审批、招标方式合规性,杜绝违规审批、随意招标;二是抓实过程监管,对照制度核查工程监理、合同签订、进度付款、尾款预留、质保金留存等环节,严禁超预算支出、无票据付款、第三方转账等违规行为;三是严控收尾审计与归档,督促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决算审计,规范整理立项、施工、审计等全套档案;四是压实终身质量责任制与问责机制,对审核流于形式、违规履职造成资金浪费、经济损失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强化全过程刚性监督。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2)财务公开审核不严谨。县市监局工作人员在编制部门决算报告和对财务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时不认真、不仔细,县质量技术服务所2020年、2021年收支总计分别为68.31万元、115.18万元,2021年较2020年增长68.61%,但县市监局在保亭政府网站公开的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中显示2021年度收入、支出较2020年分别减少21.44万元,下降20.31%,与实际数据相矛盾。

整改落实情况:经我单位核实为填报人员填写有误,2021年收、支总计为115.18万元,2020年收、支总计为68.3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6.87万元,已于2026年7月22日完成更新并于政府网公开。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全面从严治党不严,廉洁思想防线松动。

(1)工作部署和压力传导不到位。2022年至2025年,县市监局党组未按《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仅于2025年3月召开过1次。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识不足,2024年班子及个别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均把党建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相混同,个别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不够明晰,对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认识存在偏差。2025年,班子成员未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过提醒谈话,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专题会议,常态化研究部署管党治党工作,补齐会议频次不足短板,2026年3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6年7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下半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深化思想认识,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法规,厘清党建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边界,规范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准确把握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涵,于7月20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制定领导班子与年轻干部谈心谈话计划,截至目前,已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提醒4次,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13人次,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2)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2025年,县市监局党组共计召开党组会31次,其中8次会议中的12个议题主要领导未落实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要求,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刚性落实末位表态制。会前明确议事规则,会上坚持班子成员先逐一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总结表态。2026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1次,均已落实末位表态。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3)干部廉洁意识较为淡薄。2021年以来,县市监局6名干部受处分,且均为班子成员及科室主任、副主任。针对上述违纪违法案件,县市监局仅在党支部内部通报,警示教育效果不佳,领导干部廉洁表率作用未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6年6月9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近年多名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受处分问题,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根源;二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醒;三是我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好法”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活动。活动采取“室所负责人集中研讨+基层所分组讨论”的模式,先在局机关组织室所负责人组织专题研讨2次,再以基层所为单元划分6个小组,累计开展专题研讨会8场次,40余名执法人员参与,实现6个基层所学习研讨全覆盖。在“五类问题”查摆过程中,我局共梳理排查问题4个,现均已完成整改。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县市监局各党支部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第一党支部在2022年至2023年仅召开支委会8次、讲党课1次。第三、第四党支部2023年和个体劳动协会党支部2021年、2024年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均已丢失。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仅要求支部委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未覆盖到全体党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硬性制度,并于每月6日前收集各支部“三会一课”工作台账及佐证材料;二是各支部均已配备党建材料专柜。三是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已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全员参与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2)发展党员力度不足。县市监局对优秀干部思想动员不够,2022年至今,仅第一支部发展党员,第二、三、四支部均未发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30日,党组书记分别与孙法琮、王小强、李丹纠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向他们宣讲党的理论与入党相关要求,引导他们树立入党意愿,主动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着力建强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储备队伍;二是2026年9月7日,党组书记召集王小强、孙法琮、李丹纠、曾娇桦、徐嘉泽、符政航、邓世才7名优秀的年轻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开展入党动员教育,讲清入党标准、程序与党员责任,激励青年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主动向党组织看齐,积极提交入党申请,源源不断培育青年后备力量。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3)非公党支部管理监督不到位。县市监局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党建”责任意识不强,2024年9月“小个专”党委成立以来,未按两新工委工作规则要求指导其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县市监局机关党委对个体劳动者协会党支部档案管理指导缺位,导致4名党员档案完全丢失。对该支部党员教育监督力度不足,2024年至2025年,机关党委书记未与该党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该支部书记与支委、支委和党员间也未开展谈心谈话;2022年至2024年,机关党委未组织该支部党员开展过警示教育,个别党员纪法意识淡薄,如2024年4月该支部一名党员因行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6年6月9日,组织个体劳动者协会党支部参加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近年多名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受处分问题,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根源,用身边违纪案例以案释纪,强化党员纪律规矩意识;二是机关党委已安排在职党员对个体劳动者协会党支部进行一对一指导,协助个体劳动者协会党支部进行档案归档和管理;三是2026年5月15日,机关党委书记周勇志同志与个体劳动者协会党支部书记卓乐明开展谈心谈话,了解个体劳动者协会党支部近期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

3.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

2025年11月28日,车牌号为琼DM7061的公务用车申请用车时间为0.5天,但实际使用时间为3天15小时;2025年10月29日至31日,车牌号为琼DM6353的公务用车未经审批即用车;2025年5月至12月期间,县市监局1名干部违规在同时段内同时申请两辆公车使用,共计22次,且公车管理人员审核不严,均通过审核。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实行“一人一账户,谁用车谁申请”制度。二是要求公车管理人员在审批流程加强管理,用车人在使用公车过程中,车辆未送达前不得再次申请其他公车。三是若出现未审批出车报警,要在一天内完成订单补录消除车辆报警订单。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整改后长期坚持。

5.违规报领误餐、出差补助

2025年10月22至23日,2名干部在会务安排用餐的前提下,仍违规申报差旅伙食补助共计164元。2025年10月14日,2名干部在使用公务车的情况下,仍违规报销市县内交通费用共计120元。2025年2月19日、20日、26日,2名干部驾驶公务用车均未作公车使用审批,并违规报领县内交通费、差旅费共计496元。此外,2025年2月20日,车牌号为DM6720的公务用车在办理年检的同时,公车审批记录中显示1名干部使用该车开展工作。2025年3月19日,3名干部使用公务用车工作的同时,违规报销县内交通补助费共计12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1月29日将违规报销的684元进行退款。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整改后长期坚持。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维护群众利益不主动。督促民用“三表”强检覆盖和轮换执行不及时。2025年,县市监局未按规定比例对保亭县人才住房和阳光小区水表进行抽样核定,应检水表2000块,实际抽检200块;抽查发现七仙云栖360户水表未经强制检定安装使用。对我县民用水表超期使用情况整改督促不力,目前全县约1.8万个抄表到户水表过期未更换,根据源泽水业公司制定的2026年轮换2000个水表的计划,亦无法完成6年内轮换所有超期服役水表的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保亭县人才住房和阳光小区水表计量检定。二是根据县政府同意印发的方案《保亭县城镇住宅小区居民用水抄表到户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水表抄表到户改造和轮换工作根据方案逐步进行,我局根据方案要求对抄表到户和轮换的水表进行首次检定,截止目前已检定3000余块,此项工作长期坚持,全面落实首检安装和到期轮换机制。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党费收缴不符合规定。退休党支部党员党费未按要求以离退休工资作为党费计算基数,党费缴纳不足额,如2025年,5名退休党员每人每月应缴纳党费313元,但实际缴纳85元,一年少缴纳2736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6年已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重新核算缴费标准;二是2026年2月10日,组织退休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会上详细跟退休干部讲解了党费收缴的政策;三是核算出2025年35名退休干部职工应补缴16602.70元,目前正在进行收缴工作。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30日前。

(三)聚焦巡察、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较为懈怠。

针对2022年巡察指出的往来挂账长期未清理问题,县市监局整改较为懈怠,附属楼工程款39万元债权债务问题在巡察组进驻并多次催促后,于2025年12月25日才完成整改。原响水工商所办公楼涉嫌以租代售问题截至巡察组进驻前未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

整改落实情况:关于原响水工商所办公楼涉嫌以租代售问题,目前已进入司法途径阶段,一是与占道兴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于2026年5月26日在金江法庭开庭审理。因案情复杂,保亭法院将该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于2026年7月30日在金江法庭第二次开庭审理。二是与张伟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涉及管辖权问题,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5日下达《民事裁定书》,于2026年9月9日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坚决杜绝“过关思想”“松懈心态”,持续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补短板、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固长效,全面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阶段性推进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定期调度督办,持续跟踪问效、稳步推进落实。坚持台账动态管理,做到问题不销号、整改不松劲,确保所有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闭环清零。

(二)坚持以改促干,深化整改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与市场监管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际成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精准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紧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三大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质效,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持从严治局,筑牢过硬干部队伍。持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筑牢干部职工纪律规矩防线。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健全督查督办、考核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市场监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83665306;邮寄地址:保亭县保兴东路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572300;电子邮箱:9831036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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