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水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水利干职工法治素养培训与教育,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基本法的学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完成司法行政部门要求公共法律知识线上60课时学习的基础上,同步组织执法人员完成水利部组织开展的法律知识线上60学时的学习,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高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能力。
二是健全水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机制作用,不断深化水利、公安、海事、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2026年先后与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次。截至目前,全市水利系统累计开展河道执法巡查7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侵占河湖等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2026年以来,全市水利部门先后与长江委政法局、省水利厅政法处开展联合巡河、“以案释法”、案卷评查等活动,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落实落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促进水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开公正,更好适配水利高质量发展需求。
下一步,抚州市水利局将持续强化水行政执法刚性约束,不断建强执法队伍、完善监管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法治手段守护河湖生态安全,为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