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饮用水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时间
四月份至十月份
三、工作计划
(一)制定方案(2026年4月上旬)
制定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检查计划及方案。
(二)监督检查目标(2026年4月中旬至10月中旬)
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不合格饮用水行为,促使全区饮用水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三)检查情况信息上报(2026年8月下旬)
将饮用水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的检查结果及相关数据及时、准确上报至信息平台。
四、检查内容
(一)对供水单位环境的监督检查。
(二)供水单位的应急预案制定和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供水单位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年度检测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供水单位内工作人员的健康查体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供水单位的消毒记录、水处理剂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产品检测报告的监督检查
(七)涉水产品销售单位所销售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
五、工作要求
认真学习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熟练掌握饮用水相关法律及卫生监督执法和水质检验操作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将饮用水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的检查工作抓紧、抓实,完善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管理档案,逐步提高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监督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一审:吴海波
二审:刘东海
三审:于立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