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网记者: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以一湖两海为重点,着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恢复,河湖面貌得到了显著改善,下一步在巩固治理效果复苏河湖生态中,还将做好那些重点工作?
自治区水利厅河湖处处长刘兵正: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和生态复苏等为重点,不断强化河湖生态治理和规范化管理,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压实做细河湖长制。按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各级河湖长细化履职任务,规范履职行为,发挥履职作用。严格执行河湖长动态调整和河湖长责任递补的规定,确保“换届年”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河湖长+”部门协作机制,严格落实“一问题两单制”,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严格落实河湖长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不断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巩固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抓好重点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实施,确保重要江河湖泊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指导监督各地按照审查权限,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督促各地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河湖问题整改,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及销号验收等工作。
三是加快推动河湖生态复苏。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强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持续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和高秆作物禁限种。继续抓好“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等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治理巩固提升,加强生态脆弱区生态补水。继续开展西辽河流域生态调度,逐步恢复西辽河全线过流。制定西辽河、岱海母亲河复苏“一河(湖)一策”方案,有序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工作。
四是统筹推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完成全区重点跨旗县河流水量分配,落实河流重要断面下泄水量和生态流量保障。加强节水和水资源优化配置,退减挤占的河湖生态用水,开展重点河湖、湿地生态补水,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继续实施地下水水位通报、会商约谈、限审限批措施,统筹“节、控、换、补、管”措施,巩固已销号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成效,抓好3个大型超采区综合治理,按期实现采补平衡。加强河湖监管巡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配合生态环境厅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河道河湖清淤整治清障、生态整治修复、水系连通,改善河湖水循环和水动力条件,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
五是不断提升河湖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平台系统,持续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合作,推动利用遥感等技术对河湖有关问题的识别、预判和监管,对侵占河湖问题快速响应,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