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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2场-自治区水利厅专场)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0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702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要合理利用水资源,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围绕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水利厅下一步将开展哪些工作?

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贺文华: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方位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四水四定”。督促各地区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园区规划等重要规划时,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基本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使城乡布局、土地开发、人口规模、产业结构、生态保护等与水资源禀赋条件及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城镇绿化、生态建设要坚持“以水定绿”,因地制宜选取节水抗旱树种,宜林则林,宜草则草。

二是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将水资源开发利用严格控制在管控指标范围内,根据水资源可利用量,合理确定各行业水资源利用上限。对于水资源超载地区,要制定水量退减方案,限期退减不合理用水,对超载地区的新增取水申请实行限审限批,严格禁止擅自扩大农田灌溉面积。西辽河流域、鄂尔多斯台地区域,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3.3亿立方米的压减目标。西辽河流域要在2030年达到超载治理目标。呼和浩特市、科尔沁区、乌拉特前旗3个大型超采区综合治理,确保2025年达到采补平衡。到2025年底,全区用水量控制在196.3亿立方米之内,各盟市用水总量不超管控指标。

三是实施深度节水控水。将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全面提高各行业用水水平、用水效率。重点推进农业节水,加快以河套灌区为重点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进程,大力推广井灌区浅埋滴灌技术,下大力气解决“大水漫灌”问题。大力实施工业节水,对沿黄地区老旧工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严控高耗水项目上马,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水平要求必须达到先进用水定额水平,对不符合水耗准入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取水许可。到2025年底,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3%。

四是着力做好“增水”文章。科学有序推动自治区各级水网规划,主动融入国家水网,全力抓好黄河、辽河、嫩江等重要流域水网布局,形成“东西互济、南北互通”的水网配置格局。以呼和浩特等4个再生水配置利用试点盟市为重点,加大再生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加快实施水权转让二期工程,推进引绰济辽工程、LXB供水等大型引调水工程建设,积极争取黄河“87”分水指标调增,着力提升黄河流域、西辽河流域等重点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增强水资源空间调配能力。

五是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各盟市已基本完成将水资源管控指标细化分解至基本用水单元,自治区将加大力度监督落实,确保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的有效发挥。进一步深化水资源税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定额(计划)管理、阶梯(累进)水价,建立“节奖超罚”的机制,通过价格杠杆有力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计量监测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工业、生活用水计量全覆盖,重点用水户全部实现在线计量监控,农业灌溉井全面实施“以电折水”计量,强化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监管,以科技手段助力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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