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市物价局在市新闻发布厅召开了“推进晋城市水价改革、实行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调整城市供水价格、促进节约用水”听证会。
消费者代表、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利益相关方以及经营者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各方代表畅所欲言,除了对定价听证方案发表个人意见外,还从水资源管理、促进节水、自备水源问题、城市供水事业发展、低收入群体的配套保障措施等各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水价改革实行“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促进节约用水的实施意见》精神,目前,全省11市中已有9市实行了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改革,对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推进节约用水、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调价涉及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市物价局根据市区供水的实际情况拿出了两套方案。方案中,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这一块,拟对完成“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居民,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即每人每月用水3立方米以下,执行每立方米2元的水价,每人每月用水量超过3立方米至4立方米(含4立方米)部分水价按照每立方米3元执行,每人每月超过4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按照每立方米6元水价执行。方案中对尚未完成“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改造的居民用户仍执行分类水价,由1.6元/立方米调整为2.3元/立方米。另外,水价调整对城市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用水实行优惠水价,对非盈利性的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用水实行优惠水价,具体价格水平按低于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确定。
听证会后,市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研究采纳听证会意见,进一步完善调价方案,尽快上报省物价局。(记者秦咏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