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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用水表计量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9-28  浏览次数:28
 全市各供水相关企业、相关单位:

民用水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作为用于贸易结算的依据,其计量准确与否直接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强化民用水表监督管理,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民用水表计量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企业要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等要求,切实增强遵法、守法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二、各相关单位、企业在安装使用民用水表前,必须对民用水表进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严禁安装使用无“型式批准证书”和假冒伪劣的民用水表。

 三、各相关单位、企业在安装或更换民用水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并取得强制检定合格证书、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并注明使用年限)及检定铅封后方可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不得利用民用水表进行计量作弊,确保安装使用准确可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各民用水表安装、使用和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到期、失准的水表按时进行轮换,切实保证在用民用水表的准确性;加强对民用水表的计量管理,建立完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对在用民用水表进行登记造册。

五、供水公用企业应当开展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践行诚信计量公开承诺,公示计量管理制度以及计量器具检定、使用等状态信息,规范计量器具使用,落实维护计量器具性能可靠、量值准确的主体责任,营造公平交易市场环境。

六、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涉及民用水表的投诉,发现计量失准的表计应及时更换。对使用中发现计量性能存疑的计量器具和用户投诉的计量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双方协商后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送检期间应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替换,不得影响用户用水正常。

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对照上述提醒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百色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民用水表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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