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水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作为用于贸易结算的依据,其计量准确与否直接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强化民用水表监督管理,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民用水表计量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企业要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等要求,切实增强遵法、守法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二、各相关单位、企业在安装使用民用水表前,必须对民用水表进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严禁安装使用无“型式批准证书”和假冒伪劣的民用水表。
三、各相关单位、企业在安装或更换民用水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并取得强制检定合格证书、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并注明使用年限)及检定铅封后方可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不得利用民用水表进行计量作弊,确保安装使用准确可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各民用水表安装、使用和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到期、失准的水表按时进行轮换,切实保证在用民用水表的准确性;加强对民用水表的计量管理,建立完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对在用民用水表进行登记造册。
五、供水公用企业应当开展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践行诚信计量公开承诺,公示计量管理制度以及计量器具检定、使用等状态信息,规范计量器具使用,落实维护计量器具性能可靠、量值准确的主体责任,营造公平交易市场环境。
六、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涉及民用水表的投诉,发现计量失准的表计应及时更换。对使用中发现计量性能存疑的计量器具和用户投诉的计量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双方协商后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送检期间应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替换,不得影响用户用水正常。
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对照上述提醒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百色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民用水表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