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专项行动已完成同安区、翔安区、海沧区、集美区的灌区取水、畜禽水产养殖取水、镇村供水单位取水、生态补水工程取水等非水力发电取水主体的分类排查,并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全方位规范取用水秩序。
取用水管理“五应尽”具体包括:取水监管应纳尽纳、取水许可应发尽发、取水计量应建尽建、在线计量应上尽上、违规取水应查尽查。下一步,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将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和整改,持续规范全市取水、用水、管水全链条秩序,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闭环监管体系,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