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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潮期工业用水价格上浮 居民用水价格待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2-10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309
    涉及广州、东莞、珠海、中山等地,居民用水价格待定  
    本报讯(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粤水婷)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广东将合理调整供水价格促进各城市节约用水,这也是日前发布的《广东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重要举措,未来广东水价调整将分三大步骤实施:第一步实施季节性水价;第二步实施阶梯水价;第三步实施两部制水价。

    广东省水利厅表示,近期将对受咸潮影响较大的珠海、中山、广州、东莞等地的工业用水实施季节性水价,上述地区咸潮期水价将在现有价格基础上适度上浮。而对于居民生活用水,可通过听证会和公众意见调查研究确定是否实施季节性水价。

    广东还将对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但在计价时,暂不计算资源成本,逐年增加资源成本的含量,生活水价宜采取每两年左右调整一次的做法,逐步将资源成本全部计入,即最终达到居民生活用水全成本水价标准。

    为此广东将改革水价计价方式,强化征收管理。广东省水利厅要求,尚未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城市要争取在近几年内实施;已实施的地区,要在确保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时,适当拉大各级水量间的差价,促进节约用水。

    抄表到户是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前提。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计量系统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可以采取政府、供水企业和用水户各1/3的方式改造水表,推进抄表到户工作。

    广东省水利厅还将对城市非居民用水实施两部制水价,实施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方式,缺水城市要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据介绍,两部制水价是指水利工程供水中的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计量水价反映的是实际供水量的货币形式,实行的是多用水多交钱,少用水少交钱的基本原则,有利于用水户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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