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召开的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要求,黑龙江省环保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环境违法问题,将严肃查处相关污染企业。
此次查处重点是对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除尘、脱硫、脱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特别是2012年以来批准并投产的电力企业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既有电厂达标排放情况和为执行新标准所做的准备情况,又严查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脱硝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促进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大对钢铁、水泥、焦化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除尘设施运行的监管,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