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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正式实施!事关武汉人用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2  来源:武汉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3561

今天(11月1日)起

《武汉市供水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了

二次供水设施的责任单位为

供水管理单位

而不再是原所有权人

切实减轻了居民负担

《武汉市供水条例》是在已施行了26年的《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的基础上调整制定而成,在推进城乡供水用水一体化、优化获得用水营商环境、加强水源和水质监管、供水设施维护和应急处置、二次供水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供水质量和效率。

《条例》明确规定,供水单位抢修、更换或者检修供水设施,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的,应当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为确保水压符合国家标准,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的责任单位为供水管理单位,而不再是原所有权人,也就是用户。

武汉市水务局供用水管理处副处长何良盛介绍:此次出台的条例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条例推进城乡供水用水服务均等化,让农民也能享受到跟城市一样的供水服务;二是优化了获得用水营商环境,供水单位在供水接入条件满足时提前敷设市政供水管道,为企业的项目建设节约时间和成本。三是二次供水建设、改造和维护专业化。新建和改造后的二次供水设施交由供水单位维护,彻底解决最后一公里的供水安全。

“十三五”以来,武汉市完成中心城区7座水厂和新城区4座水厂新、改、扩建工程,新增供水能力81万吨;全市“供水一张网”有序推进,“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格局初步形成;智能化供水平台成型,直接接入全市近5000个二次供水泵房,年底收尾的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将有160万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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