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资讯 » 企业理念
 
企业理念

秦川物联网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08  浏览次数:1265
 — QINCHUAN IOT —
秦川物联网被确定为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022年10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发布《关于确定2022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

 

经企业申报、各地方知识产权部门组织测评、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审核,并向社会公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528)(以下简称“秦川物联网”)凭借持续创造高价值专利,扩宽专利护城河,突出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通知原文
 
 

上下滑动查看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2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2〕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决策部署,加快培育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号),经企业申报、各地方知识产权部门组织测评、推荐,我局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确定482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2512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2),确定875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3)、3400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4)通过复核并继续保留。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期限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本次复核未通过的企业,在1年期内保留原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资格并再次组织复核,仍未通过或未参加复核的企业,将予以撤销。

 

请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优势示范企业培育体系和工作方案,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加强对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针对性指导、服务、监督和检查,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要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定位,明确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并印发建设工作方案,并报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备案,示范企业同时报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备案。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和保障机制,切实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企业经营发展全过程,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竞争优势,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第一方阵。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协同支持力度,突出质量导向,充分运用标准化手段,切实强化考核评价,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7日

 

 

 
 
物联物 心联心
 
 

 

截至2022年9月30日,秦川物联网(数据包含分子公司)累计获得中国授权有效专利 387 项,其中发明专利191项,国外授权有效专利30项,其中美国发明专利21项,日本发明专利4项,欧洲发明专利4项,日本实用新型专利1项。  

 

秦川物联网始终保持研发高投入、知识产权高投入,充分保证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及市场运作,保障公司的研发成果、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不受侵害、护航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同时将知识产权转化为产品优势,前瞻性布局智慧城市物联网、工业物联网和智慧传感器等领域。 

 

公司的“面向智能燃气表的物联网系统”“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及其运行体系”“IC卡智能燃气表智能控制技术”“双向无堵转齿轮传动的燃气表专用机电阀”4项技术被鉴定为“国际领先”科技成果,荣获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慧城市国家标准试点”、工信部“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多项荣誉。 

 

秦川物联网将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公司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竞争优势,加快推进关键技术建设

 
 
 
[ 企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