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价局举行荆州中心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我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正式调整政策,居民生活用水由现在的1.07元/立方米调整为1.30元/立方米。新政策从9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据了解,目前,荆州城区现行居民生活用水1.07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1.6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3.00元/立方米。
新水价昨出炉
昨日下午的通气会上,市物价局副局长张大香通报我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后的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1.3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1.68元/立方米;特种用水4.00元/立方米。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家庭户籍人口在4人及以内的城市居民用水户,每月用水量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为24立方米(含24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4-32立方米(不含24立方米,含32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2立方米以上(不含32立方米);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以上的,每月每人用水量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为6立方米(含6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为6-8立方米(不含6立方米、含8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8立方米以(不含8立方米)。
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低保证的低保家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此次不作调整,继续执行1.07元/立方米的标准,每月每户用水量享受8立方米优惠,超过部分执行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30元/立方米的标准。新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11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新水价低于预期两分钱
3月底,市物价局召开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居民生活用水拟调至1.32元/立方米。昨日的通气会上通报正式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为1.30元/立方米,比听证会上的拟调价格降低0.02元/立方米。
昨日的通气会上,张大香通报称,3月底召开的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和新闻发布会上,大家关注的焦点是此次调价方案中居民生活用水的调价幅度较高,希望适当调低幅度。市物价局对这一意见高度重视,并予以采纳,将听证会方案中拟定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32元/立方米调整为1.31元/立方米,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物价局。
省物价局在此轮物价高涨期间,调价批复也十分慎重,正式批复我市中心城区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30元/立方米,比听证会上拟定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低了0.02元。
户平每月或增支水费4元
此次我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后,对我市城区居民生活影响有多大?昨日的通气会上,记者了解到,此轮调价后,户平每月增加水费支出4元左右,增加支出部分一般家庭能够承受。
对居民用水的影响,据荆州市物价局调查,我市中心城区大多数家庭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下,此轮调价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增加了0.23元,户平每月增加水费支出4元左右,在社会承受范围之内。
同时,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涨幅度不大,特种行业用水所占比例很小,涨价对社会影响相对较小。此外,对于社会低收入群众也有优惠措施。
现场问答
昨日的通气会,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还就新闻媒体记者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回答。
问:此次水价调整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近几年,由于受电力价格及原材料价格上涨,供水基础设施投入及维护费用增加,人工工资增长等因素影响,供水成本不断上升,近年来荆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困难,出现亏损现象,因此提出调整供水价格申请。
问:中心城区水价调整后,县市的水价会不会也跟着上涨?
答:县市的水价调整由市物价局批复,目前未接到县市申请调价。 (记者 黎双 实习生 鲁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