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根据湖南沅陵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精神和《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沅陵县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在县凤滩电厂调度大楼多媒体会议室如期举行。来自全县社会各界的25名听证会代表、市县两级物价部门领导及旁听人员共60余人参加本次听证会。
沅陵县城区现行水价为2007年12月制定执行,随着生产电费、制水原材料的不断上涨,水价倒挂现象日益严重,现行水价已不能真实反映制水成本,严重影响和制约供水企业的正常生产与发展。为确保县城安全稳定优质供水,促进沅陵供水事业健康良性发展,县物价局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2010]19号)、湘政发[2008]8号文件精神,经过前期调研、成本监审,并提交5月26日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该县城区供水价格作适当调整。
听证会上, 25名听证会代表对此调价方案充分行使各自权利,纷纷发表意见、建议,他们中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机关干部、专家学者,既有普通居民,也有特困低保户,他们的意见具备了广泛的代表性。最后,经过与会代表科学、审慎地商讨论证,一致同意并通过水价调整听证方案,待按相关法定程序报经市物价局、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