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6月24日讯(黔中早报 记者 谢亮 杨盛琼)昨天,朱女士致电早报热线5858000:我家从去年8月份向贵阳市供水总公司交纳水费后,供水公司的抄表员就再没有抄过她们家的水表。由于没人抄表,近10个月时间来,家里水费一直没有办法及时交。我担心的是,如果抄表员再不来抄水表,到时候按照阶梯式水价制度的水费标准,我家的水费就会比原来多出许多部分来。
记者核实:朱女士家住中山东路8号4单元。
“在这几个月,父母每次去都没有办法交纳水费,现在供水公司的记录还停留在去年8月份的237吨。”朱女士说,现在,家里的水表已经显示到达274 吨。如果抄表员再不来抄水表,按照阶梯式水价制度的水费标准,每月超过42吨,超过部分就要按3元/吨收取,到时候多出来的那一部分费用谁来承担?
昨天早上,记者在贵阳市供水总公司服务厅了解到,根据实际情况,抄表员一般都是每两个月对用户抄一次水表。
同时,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也规定,如果非用户自身原因而未能按约定时间抄表的,则受影响的月份仍按第一级水价收费。因此,对于担心水费会被多收取的问题,朱女士可以放心。
贵阳市供水总公司二级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王美华说,针对朱女士反映抄表员未能及时抄表导致水费难交的问题,她会立即向抄收部门反映并进行调查。同时,供水公司的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朱女士取得联系,完成抄表、交费工作。
阶梯式水价收费标准
贵阳市供水总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说,按照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规定,第一级水价为2.00元/立方米,水量基数为21立方米/月(含21立方米/月);第二级水价为3.00元/立方米,水量基数为21立方米以上至36立方米/月(含36立方米/月);第三级水价为4.00元/立方米,水量基数为 36立方米/月以上。也就是说,用户两月用水总量不超过42立方,就按第一级水价交费。如有超出,超出部分才会按第二、三级水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