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声音
2010年11月18日,一市民收到广东新会水务有限公司发出的通知,内容为“水表逆行,罚款1000元”,表示其住宅的水表逆向安装,需要罚款处理。市民认为如果是其水表出现故障,广东新会水务有限公司应及时通知其更换水表或口头告知其,而不应该发出罚款通知,故市民认为做法不合理。
□部门回应
广东新会水务有限公司回复:经调查,用户在维修时无意将水表倒装,而我公司稽核员及时发现,对双方都没有造成很大的损失。我公司作出从轻处理,只收该用户违约金200元及更换水表处理,用户同意接受,并于2010年11月30日已经办好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