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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自来水水价包括哪些部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02  来源:东南早报(泉州)  浏览次数:522
    早报讯 泉州市区自来水现行水价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如何缴交水费?
    泉州市区现行水价根据泉州市物价局泉价〔2006〕185号的批文执行;民用水1.65元/吨(包括: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特种行业用水2.8元/吨(包括: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价格为基础水价);其他行业用水1.9元/吨(除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
    代征污水处理费(根据泉价〔2006〕185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为0.8元/吨;
    代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根据泉价〔2008〕134号文件执行):常住人口(独立租住户)按户收取,征收标准:2008年11月至2011年12月,每户每月9元;2012年元月至2014年12月每户每月12元;2015年元月起,每户每月15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0.35元/吨;工业企业0.75元/吨;商业0.65元/吨;农贸市场2.22元/吨。(环卫处咨询电话:22536158)
    用水户可以在泉州市区邮政、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商业银行、招商银行的储蓄网点办理储蓄代扣缴费、网上缴费等业务;或持卡到上述银行的自助终端机按程序操作即可完成缴交水费的业务。
    办理银行储蓄代扣缴费的用户须在抄表后当月的16日前确认储蓄账户内是否有足够资金缴扣水费;未办理银行代缴水费手续的用户须在当月的16日至25日持用水客户号到本市受自来水公司委托的泉州市区邮政、中信银行、商业银行、招商银行的储蓄网点现金收费窗口缴交水费。 (林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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