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5年8月,桃城区水务局在国家庄村试行“提补水价”。灌溉用电电价由0.7元提高到1元,水务局每度电补贴0.1元。提高部分与补贴资金作为节水调节基金,按公示的承包地面积平均发放。
国家庄村村民张占英种5亩小麦缴电费540元,其中162元作为节水调节基金;张汝成种5亩棉花缴电费120元,36元纳入基金,水务局补贴二人66元,两人节水调节基金共264元,每亩为26.4元,两人各分得132元。那么,张占英实际缴费为408元,张汝成不但没花钱反倒赚了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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