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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式水价下月执行 用水人数超5人须确认水量基数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15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廖桂旭  浏览次数:301
    阶梯式水价下月执行,市自来水总公司提醒:
    用水人数超过5人的用户确认用水人数水量基数须6月30日前办理手续
本报讯 (记者廖桂旭尹晓念 通讯员张燕明)已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用户下月实行阶梯式水价。市自来水总公司提醒用水人数超过5人的用户尽快前去市自来水总公司各营业窗口(分公司、所)办理用水人数和水量基数的确认手续。
    另外,水价改革后将对低保户免收每户每月10吨生活用水水费。低保户应持惠州市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户证明和身份证到市自来水总公司各营业窗口办理相关水费减免手续;低保户和水表对应的用户姓名及居住地址必须相符,且一个低保户只能办理一个享受水费优惠的生活用水水表。
    ●办理程序
    须在6月30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辖区市自来水总公司的营业窗口申报水量基数核定相关手续。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上门核实,一经确认,将予以办理更改及核准手续,并办理退补核准水量基数与设定水量基数差额部分的手续。
    6月30日前未申报核定人口水量基数的用户,自来水总公司将视为同意设定的水量基数;6月30日后申报水量基数核定的用户,核定结果只作为调整下次缴交水费的水量基数的依据,不作办退补手续之用。
    ●确认所需资料
    居民用水户凭户口簿或房产证办理;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用户凭身份证(暂住人员凭居住证或暂住证)和企事业单位的证明办理;出租屋用户凭租赁合同、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办理。办理上述手续还需持用户水费缴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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