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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自来水“一户一表”目前仅到位70%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20  来源:株洲网  浏览次数:300
  株洲网讯(罗佳 张欢 胡玉娟)继本月14日株洲市消费者评议公用事业活动开进“新奥燃气”后,16日,市消委率自来水评议组来到活动的第二站——市自来水公司。
  【评议焦点】
  “一户一表”不到位,二次供水不放心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是本次评议的热点。自2002年株洲市开展“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工作以来,限5年内改造完,而目前只有不到70%的住户“一户一表”入了户。
  评议组组长朱泉训指出,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不按规定改造水表,而是私自安装“分表”交付给新住户。如南苑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新建商品房,用水总表统计用水量有100吨,而住户家中分表用水量统计起来只有20吨。多出的80吨水是漏掉了还是被盗了,开发商不闻不问,而是将多出来的高额水费平摊给住户,导致住户怨声载道。自来水公司应有义务监督房产开发商安装“一户一表”,切实保障住户权益。
  二次供水也是本次评议的焦点。株洲市共有600多处二次供水设施 (水塔、水池、水箱、泵房),供15万人口用水。但有80%水质投诉,是由二次供水引起的。其设施陈旧,消毒不严,使得水污染现象时有发生,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急需得到保障。
  此外,自来水水价差距悬殊。株洲市现行净水价1.20元/立方米,而田心北门邮政局宿舍和市邮政二村水费分别为2.14元/立方米和1.78/立方米。消费者代表质疑,这么大的差异不知是自来水厂的授权,还是物业公司擅自提价。许多开发商向购房者代收水电建设费2500元/户,但自来水公司却表示从未收到过相关费用。这部分收费流向何处,许多市民很迷惑。
  【自来水答复】
  一切按国家政策实施
  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答复,尽管总表与分表有误差,但他们只对总表负责,而且是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予以收取。一些已建小区的住户,不愿安装一户一表,导致“个别欠缴水费全区停水”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安装了“一户一表”,这些现象都不会发生。
  一些房产开发商的高层楼房,超过了国家供水标高,导致很多高层、小高层供水困难。因此,一些开发商自建了许多二次供水设施,导致用水安全无法保障。目前,此范围内的水质安全,已交给卫生等部门进行管理。
  自来水公司从来不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有任何费用,都会出具相应凭证。至于水电建设费,则是房产商自行收取的。
  一些小区执行的不同水价,应该有物价部门直接对物业公司的批文,消费者可以前往查询。
  【消委建议】
  出台规范性文件
  株洲市消委建议,应针对自来水 “一户一表”,出台其改造费用的出资主体、收费标准的政策文件。同时,要加快水厂提质改造进度,推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升水质检测能力,积极推进第二水源规划一期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加大对城市管网、消防的巡查维修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私自取水、盗水行为,严肃查处违章建压和破坏城市消防等公用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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