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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担优水价涨引发新一轮“涨价风”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22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浏览次数:466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6月18日,本报开通96555水价调整民意热线后,已有100多位市民通过本报热线,表达了自己对此次水价调整的看法,从热线电话反映的意见来看,大多数市民反对水价调整,他们普遍认为,今年许多生活用品的价格都在上涨,老百姓的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如今水价又要涨,大家最担心的还是引发新一轮的“涨价风”。
    有市民认为,水价上涨不单单体现在每个家庭每月多缴的水费部分,从更大的方面来说,还关系到平时的餐饮、服务等消费的增加问题。此外,部分经济比较困难的群众则希望水价的上涨有一个逐渐递增的过程,不要给困难群众的生活造成压力。
    “自来水提价,别的行业肯定也会跟风涨价。”市民孟先生对把水价成本和供水成本联系在一起有异议,他表示,供水企业有经营方面的困难应向社会公布,寻求解决良方,兰州每年都要发生好几次爆管,爆管损失应该由管道负责方承担,而不要加在市民头上。技术改造方面尽量采用国外先进生产成果来降低成本,此外要想办法降低漏耗,如果把漏耗都要加在市民头上,显然不合理。
    “据说自来水涨价是因为供水部门设备老化、市区水管陈旧,要进行相关的改造、扩建所需,那么水价上涨后,市区每年将增加多少收费?这一笔钱又将如何使用?希望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让市民心里有底。”许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应向社会公开,所以市民在这方面也应该有知情权。她还提出,水价上涨一个阶段后带来的收益势必能够弥补设备改建的费用,到时水价下调是否存在可能?或者是只涨不降? (记者朱婕)
    本报水价调整民意调查热线96555继续开通,欢迎广大市民就水价是否应该调整及如果调价调多少等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
    热线摘录     
    李先生:水费标准应该依据城市居民经济收入来衡量制定,不能随意上涨。
    李先生:政府要加大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即使涨价也要在老百姓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卢先生:自来水公司不能将负担全部摊到市民身上。
    刘先生:供水部门应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进行户表改造,解决终端用户的根本问题。
    马先生:建议水表应该由政府和用户各承担一部分,其他城市都是充卡式的,兰州的自来水公司也应该这样做。
    黄先生:公共设施建设投入靠涨价来筹措,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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