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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自来水公司退还多收的水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23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浏览次数:495
  6月17日,安徽日报“监督哨”栏目以《怪!用水竟设最低消费》为题,报道了枞阳县自来水公司收取用水最低消费的问题。当地物价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整改措施——
 
  6月18日,看到报道后,枞阳县物价局向枞阳县自来水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通知书提到:纠正不足5吨按5吨收费的错误做法;多收水费须如数退还;对少量用户水表老化、计量不准、水损过大的问题,按行业管理规定予以整顿;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于6月24日前报枞阳县物价局,逾期不整改落实,将按规定进行查处。如果继续有读者举报用水收取最低消费,物价局会进行查处。此外,之前多收的水费,只要居民可以出具水费抄表单等证明材料,也将责令自来水公司退还。
  枞阳县自来水公司向本报解释,目前枞阳县县区大部分用户已经取消底度(即用水最低消费),仅有老城区约380户和郊区居民共700户左右仍然收取底度费用,占枞阳县用水户的5%左右。老城区是因为老水表已经很难看清,并且一户一表推行阻力大,每户需收取1150元。郊区目前水费收取系统还未与全县联网,采取人工收费的方式。接到整改通知书后,枞阳县自来水公司也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从2009年6月20日开始,城区所有水表据表按实收费;不足5吨收5吨的用户正在清理统计,对多收的部分自来水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记者徐旻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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