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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5月底前用的自来水按原价收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5-25  来源:都市时报  浏览次数:234

    6月1日起,昆明市将启动实施主城区第二步供排水价格,居民用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价格将较过去上调0.65元/立方米。昨日,家住后新南街张女士向本报反映,上个月自来水公司没有来抄水表,她担心下个月抄水表时,之前的水费会按照新价格收取。

    对此,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部李主任介绍,根据市发改委的调价通知,目前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已进行了部署,即要求全市积极组织抄表人员抓紧时间,在6月1日零时前,完成对之前产生供排水用水的居民企业等的抄表,全市总计涉及20万户居民、企事业单位、商户等的自来水表抄表工作。对5月底之前居民所用自来水的水费一律按2.8元/立方米收取,6月1日后产生的水费则按新标准3.45元/立方米执行。“所以市民无需担心,5月份及之前所用自来水不会按照新交费标准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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