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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表”改革方向 高层住宅可实现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5-26  来源:金华日报  作者:朱嵬嵬 徐朝晖 洪兵  浏览次数:505
    “从水质二次污染到水价的混乱、设施的维护,随着城市高层住宅的迅速发展,二次供水的各种矛盾和隐患也在增多。”市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周德强昨天透露,《浙江省城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下发,高层住户今后也有望像多层住户一样,通过“一户一表”改造喝上称心水。
    二次供水各自为政隐患多
    由于城市自来水管网水压有限,使得高层住宅无法像普通多层住宅一样通过管网直接供水,而只能采取二次供水方式。据介绍,金华市区直供水高度在黄海高程70米左右,相当于江南普通六七层楼,七层以上则必须经过二次供水设施增压才能满足居民用水需求。
    在本世纪初以前,市区的高层住宅一般设计有地下生活贮水池,通过水泵抽到高位水箱,再向下将自来水分送到各住户。楼层高的住户有时需要通过两三次分级输送,才能用上自来水。这种供水方式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水箱中的水有的因余氯达不到标准出现细菌超标,有的没有定期清洗和消毒而二次污染。大约从2003年开始,一种称为无负压增压供水方式开始出现。由于取消了水箱,避免二次污染,直接增压到户,因此在高层住宅中越来越多地被开发商采用。
    但是,高层住宅水价混乱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因为供水企业与物业公司是按总水表结算水费的,总水表以内的各种跑冒滴漏和蒸发损耗势必分摊到各个住户身上。加上电费、维修费、人工费等维护运行成本,住户往往要承担较高的水价。目前市区自来水居民用户价格为每吨2.15元,而物业公司向高层住户收取水费,多的每吨要3.5元,少的也要2.5元左右。各个高层住宅之间水费没有统一标准,全由物管公司说了算,加上公摊损耗,很容易引起纠纷矛盾。从长远来看,二次供水设施今后的维护、更新费用由谁来买单,也是高层住户用水的一大隐患。
    “一户一表”是今后改革方向
    “要彻底解决高层住户用水矛盾,关键要像多层住宅一样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解决总分表误差产生的纠纷,促进公平交易,明白消费。”周德强说。
    周德强的设想与浙江省建设厅的改革思路不谋而合。从已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未来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的职能将逐步从开发商、物业公司转向供水企业,由分散建设管理转向集中建设管理。今后高层住宅开发单位原则上应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委托给供水企业实施,建设费用列入商品房开发成本。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改革方案,对于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等管理,各地可设定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在过渡期内,可采用同网同质同价和高层加价两种管理模式。前者由开发企业向供水企业支付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普通住宅居民水价暂不作调整;后者由供水企业在普通住宅居民水价基础上,向高层住宅用水户另行加收二次供水加压费,售房时就应明示加压费的标准和收取方式。
    该方案还提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后,供水企业将承担起五项职责,包括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水泵的运行管理;水池的清洗消毒;用户水表的抄表收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移交后的高层住宅供水,将按照居民用水“一户一表”制的模式,实行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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