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广西出台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编制印发《广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等规划和方案,配套出台加快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建立健全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机制,农村供水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加快工程建设构建农村供水网络。广西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原则,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同步推进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改造,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截至8月底,全区现有农村供水工程19.2万处,形成了覆盖4122万农村人口的供水网络,其中4.3万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覆盖人口达到3952万人,边远山区、大石山区等农村群众逐步用上了稳定可靠的自来水。
“两手发力”打开资金筹措新局面。广西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多元筹措”的原则,充分发挥自治区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用好国家支持水利信贷政策,持续深化政银企合作,扭转农村供水融资难的局面,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十四五”以来,累计统筹各类财政资金73.10亿元,争取地方债券、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等187.24亿元,全力保障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专项行动促进水质提升。水利部门联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疾控等部门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累计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964个。完成4749个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配套和改造。建立水质监测检测机制,常态化排查整改水质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快完善从水源到水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
县域统管推动工程从“建得成”向“管得好”转变。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全区有94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县域统管;同时,落实5.9万名管水员,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提升管水员业务技能。“十四五”以来,全区共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9.84亿元,实施1.83万处工程维修养护,有力保障了工程良性运行。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编辑|李柳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