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先后制定出台石油天然气行业、农田水利建设、地下工程建设、泉域保护、取水工程全周期监管5项管理制度,划定4市16县(区)24处限制开采区,明确地下水保护刚性边界;将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细化分解到107个县(区)、129个管理单元,划定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上限;编制完成《陕西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明确到2030年,全省累计压采地下水1.7976亿立方米,全省取水总量控制在28.28亿立方米以内。
陕西坚持项目带动,已布设地下水监测站1194处、示范站5处、巢式监测站1处,实现107个监测县县域全覆盖。截至6月底,全省地下水自动监测站数量从去年的139处跃升至286处,并建成“一孔多层”巢式监测示范站1处,地下水监测数字化、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陕西采用数字孪生模型测算与现场抽水试验校验相结合的方式,完成2254眼样本井的系数精准测算,实现核定系数科学化、规范化;着力推进“以电折水”成果落地,通过数据共享链路优化与本地化定制,让电表和水表实现“对话”,以数智赋能,拓展“水—电”关联数据的多场景应用。
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心将加快修订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科学确定“十五五”水量水位管控指标,对照“一地一策”时间表、路线图抓实超采综合治理,强化监测站网与数据系统建设,持续完善地下水保护治理体系。(记者 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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