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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饮用水区级统管办法和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饮用水水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9-17  来源: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饮用水区级统管办法》和《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饮用水水费征收办法》已经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饮用水区级统管办法

为贯彻《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831号)、《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浙江省农村供水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5〕44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水农电〔2022〕28号)、《浙江省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办法》(浙水农电〔2021〕27号)等文件精神,完善农村供水区级统管机制,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实现水质水量达标、运行管理规范、服务保障到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办法所称“区级统管”,是指由杭州富阳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对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站承担统一专业化管理工作,适用于我区为保障农村供水而兴建的单村水站、联村水站的管理。市政供水及市政供水延伸按照市政供水进行管理,不在该办法实施范围。

二、统管模式

区级统管单位:水务公司为我区农村供水统管单位,可自主运维管理,也可通过公开采购方式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运维管护工作。

近期统管模式:实行“统管到村、乡镇(街道)和村协管到户”。统管单位负责水站的运行管护,开展水质检测、供水服务等;乡镇(街道)指导村级做好水源保护、水费收缴,管网和户表等供水设施日常管护工作。

远期统管模式:农村供水工程由统管单位全面统一管理,实现“统管到户”,乡镇(街道)和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同统管单位做好供水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1.区发改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工程立项、区级统管运维项目立项以及指导供水水价制定等有关工作。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供水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和业务指导。牵头制定农村供水区级统管实施细则、履约标准,对农村供水区级统管进行常态化指导。

3.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饮用水区级统管的运行管护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4.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卫生健康评价和水质监测、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健康教育及卫生指导相关工作。

5.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

6.区住建局:负责农村单村、联村供水调整为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辐射工程的指导。

7.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保障。

8.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按职责负责饮用水水源监测和水源地保护。

9.区供电公司:负责农村供水用电优惠政策执行。

10.水务公司:负责本办法实施范围内农村单村、联村水站的统一管护,运营和供水服务。要求优化供水服务,协助乡镇(街道)、村及时解决用水户诉求,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统管范围内的水站运维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反馈。
    11.各乡镇(街道):落实农村供水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负责做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政策处理,调解农村供水纠纷,巡查维护农村供水抗旱应急机井等设施设备。指导村组织将农村供水日常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做好水源保护、水费收缴、管网和户表等供水设施日常管护和供水问题反馈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管理机制。由区农业农村局与水务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明确统管内容、标准和要求。

(二)明确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为全区保障农村供水而兴建的单村水站、联村水站。水站内设施由水务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管网及户表由乡镇(街道)指导受益行政村负责日常管护,其中同一水源供水覆盖多个行政村的,水源至村口管网由乡镇(街道)负责管护,其余情况由村负责;水务公司提供业务指导。管网大修、更新改造等事项另行商议。

(三)规范水费收缴。乡镇(街道)负责指导受益行政村,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协商制定村规民约,合理确定供水价格,鼓励实施阶梯水价。水费由受益行政村负责收取,专项用于管网及户表等设施的维护管理、抄表人员补助等支出。水务公司负责配合提供准确的水站总表计量数据。

(四)健全内控制度。水务公司应建立健全包含岗位责任、运行操作、安全生产、水质检测、维修养护、应急保供等在内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专业人员配备与培训。

(五)强化水源保护。乡镇(街道)和受益行政村负责属地水源保护,建立巡查制度,完善应急保障,做好水源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和供水补充工作。

(六)规范水站运行。水务公司须制定水站巡查维护计划,落实专业管理,定期对制水设备、工艺、供水能力进行评估并上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出厂水水质达标。

(七)严格水质检测。水务公司应建立水质检测体系,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进行检测,数据录入相关数字化监管平台,发现异常须立即处置并上报。

(八)优化管网管理。乡镇(街道)指导受益行政村负责管网维护、压力保障、漏损控制及末梢水管理,确保供水安全。水务公司提供技术指导。

(九)推进数字化管理。水务公司按行业主管单位要求建设区级农村供水数字化管理平台,逐步实现水站运行实时监控、智能加药、数据共享,提升管理效能。

(十)提升供水服务。水务公司应设立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构建3小时供水服务圈,确保水站正常运行。

(十一)推动提质升级。推动市政供水管网向条件成熟的农村地区延伸,逐步对原有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管网改造和接入,提高规模化供水覆盖率。

(十二)有效盘活资产。对于已转变为市政供水的村,原有农村(单村、联村)水站,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受益行政村对其进行统筹利用,可作为饮用水应急物资仓库、防汛物资仓库或用于发展村镇集体经济等项目。由水务公司接收并负责运维的水站,在保障各站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其设施设备及配件可在不同水站间进行统筹调配与高效利用,避免资源闲置与浪费。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并监管农村供水统管运维补助资金。水务公司应建立专账,规范资金使用。

(二)履约评估。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统管协议,会同乡镇(街道)、受益行政村对水务公司运维工作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与费用支付等挂钩。

(三)协同推进。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及水务公司应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六、附则

本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饮用水水费征收办法

为贯彻《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831号)、《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浙江省农村供水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5〕44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水农电〔2022〕28号)、《浙江省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办法》(浙水农电〔2021〕27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饮用水区级统管办法》要求,构建“以水养水”可持续发展机制,全面落实水费征收工作,结合我区农村供水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按照水利部关于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要求(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以及实现县域统管的管护机制),结合我区供水工作实际,下阶段农村供水工作重心将由项目建设转向精细化管理。依据《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饮用水区级统管办法》,坚持“公益性优先、公平公正、可持续运营、便捷高效、精准管控”原则,通过健全制度体系、明确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流程、强化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水费征收工作,统筹平衡供水工程运营成本与农民承受能力,保障农村供水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推动农村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征收范围

水费征收对象为农村单村供水工程、联村供水工程覆盖的所有用水户。市政供水及市政供水延伸部分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在本办法征收范围。

三、征收模式

构建“区级指导、乡镇(街道)协调、村级落实”的三级征收责任体系。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等部门负责征收政策指导;乡镇(街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受益行政村(村委会)具体实施水费收取工作;村委会按约定周期(如每季度或每半年)将收缴的水费按规定管理,专项用于管网及户表等设施的维护管理、抄表人员补助等支出。具体职责分工详见第四条。

四、管理职责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供水水费征收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和业务指导工作。

2.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农村供水水价制定工作。

3.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协助提供特殊困难群体基础信息。

4.水务公司:负责统管范围内单村、联村水站站内设施的运维、水质检测及技术指导工作,提供水站出厂水总表计量数据。

5.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农村供水水费征收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各村制定水价、建立收缴机制、核实特殊群体,并做好政策处理和纠纷调解。

6.村级组织(受益行政村):作为单村、联村供水工程水费征收的实施主体,负责管网及户表维护、抄表登记、费用收缴、政策宣传、信息公示及资金使用管理等具体工作。

五、定价机制

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原则,指导乡镇(街道)、村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乡镇(街道)指导受益行政村,结合工程运行维护成本(电费、维修费、人工费等)、农民承受能力、周边区域水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供水价格,鼓励实施阶梯水价。具体定价方案由各村通过民主程序确定。

六、具体部署
(一)加强组织管理

1.各乡镇(街道)应指导各受益行政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或修订水费征收相关村规民约,明确水费定价、缴费流程、减免政策等核心内容。

2.各村“两委”应确定村内专职或兼职的水费征收及村内供水设施协管员,明确抄表、收费、简易维修等职责;完成用水户水表信息登记造册,对未安装水表的用水户,由村级组织主动上门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引导,帮助其尽快完成水表安装;核实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等特殊群体及其他按规定可减免水费人员名单,经公示后报乡镇(街道)。

(二)落实“一户一表”计量管理

1.安装要求。农村供水工程应全面推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所有新建、改造的农村供水工程,必须同步设计、安装经检定合格的计量水表。对现有未实现“一户一表”的用水户,由乡镇组织村级制定计划,限期完成水表安装或改造,实现用水分户计量。

2.数据基础。“一户一表”的计量数据是水费收缴的唯一合法依据。村级组织应建立完整的用水户水表档案,包括户主信息、水表型号、安装位置、初始读数等,并动态更新。

(三)规范征收流程

1.抄表员按规定周期逐户抄录用水数据,填写登记册并生成缴费清单。

2.鼓励有条件的村推广使用智能水表,实现用水量自动采集,提升抄表效率和准确性。对人口流动较大或收费难区域,可探索预付费管理模式。

3.以入户计量水表为界,表后用水设施由用水户负责维护;表前设施(含表)由村级组织或委托人员负责维护。用水户发现水表损坏、水量异常等情况需及时上报。

(四)缴费渠道

1.线下缴费。在村委会设立集中缴费点,农户可通过现金、移动支付等方式缴费,并获取凭证。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农户,可提供上门代收服务,并做好公示。
    2.线上缴费。鼓励探索通过移动平台支付、社保卡代扣等线上方式缴费,方便群众。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缴费优惠等措施。

(五)资金管理

水费收入实行“村收、村管、村用”,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付供水管网、户表的维修养护费用、抄表人员补助等与供水直接相关的支出,严禁挪作他用。村级组织应建立水费收支台账,定期(如每半年或每年)向村民公示水价、水量、水费收入及支出明细,接受村民查询与核对。乡镇(街道)应加强对村级水费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

(六)加强宣传引导

1.区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及村级组织应联动开展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水费征收的意义、政策、标准及节水知识,提升农户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

2.鼓励各村将有偿用水、节约用水、爱护设施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3.乡镇(街道)应组织对村级管理员、抄表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

七、其他事项

(一)水费催缴。对长期无故拖欠水费的用水户,村级组织可按村规民约或供水协议约定,采取催缴、公示等措施,督促其履行缴费义务。

(二)投诉处理。水务公司应设立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处理涉及出厂水水质、水站故障等投诉。涉及管网、水费收缴具体问题的投诉,由乡镇(街道)督促村级组织及时处理并反馈。

八、附则

本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饮用水区级统管办法和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饮用水水费征收办法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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