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885572)厅牵头,通过五项核心措施系统推进治理。一是组织对11个超采区巩固治理方案完成技术审查并印发审查意见,指导各地落实。二是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发布地下水水位季度通报24期,对水位下降严重区域实行“黄牌预警”和会商研判,并对评估不合格的管理单元限批新增取水。三是强化制度监管,出台一系列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文件,并持续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于2023年底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四是提升计量监控能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矿山疏干排水基本实现在线监测,农业灌溉取用地下水基本实现计量全覆盖。五是细化年度治理任务,截至2026年6月,各项治理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11个超采区地下水水位自2025年四季度起连续多季度保持稳定或上升趋势。
各盟市针对具体超采区实施了精准治理。包头市通过封停自备井、安装农灌井在线计量设施、建设替代水源及实施高效节水工程,压减了大量地下水开采。赤峰市通过建设煤矿疏干水帷幕止水工程,大幅减少了地下水疏干量。乌兰察布市通过供水管网改造和农业节水等措施推进治理。
鄂尔多斯(600295)市在不同超采区采取了封闭自备井、实施节水改造、安装“井电双控”设备、建设应急水源工程、落实轮流休耕及推动水源置换等综合措施,开采量持续减少,水位稳定回升。巴彦淖尔市通过为农灌井安装智能计量设施、建设滞洪池、调整种植结构、实施高效节水工程等方式,实现了开采量下降和水位稳定回升。
乌海市通过封闭绿化水源井、统一管理公共管网内水源井完成治理。阿拉善盟通过严格执行耕地休耕轮作,有效控制了灌溉面积和地下水开采。
经复核评估,上述各盟市涉及的11个地下水超采区均已落实各项治理措施,截至2025年12月基本实现采补平衡,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