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7 月 31 日,《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经甘肃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施行,成为全省首部市级地下水管理专项地方性法规。一年来,张掖市以《条例》为法治抓手,同步启动超采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构建 “立法落地+攻坚行动+多维监督” 工作格局,推动地下水治理从制度搭建向实质见效稳步推进。
法治筑基,立下地下水保护 “铁规矩”
《条例》立足市域水情实际,紧扣 “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原则,厘清市县政府及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调查规划、总量管控、取水许可、计量监测、超采治理、污染防治、执法监督全链条管理制度,为地下水精细化治理提供刚性法治依据。

农田节水灌溉实景
施行一年来,全市地下水 “总量+水位” 双控机制全面落地,取水许可审批持续从严,超采区项目准入全面收紧,全域机井 “一井一档” 建档和 “水电双控” 改造加快推进,农业节水、水源置换、污染防治等工作实现有法可依。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六县区重点片区、取水工程和涉农主体实地核查,以 “法律巡视” 倒逼法规条款落地见效,为超采治理筑牢法治根基。
高位部署,吹响超采治理 “冲锋号”
2026 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治理地下水超采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印发《张掖市治理地下水超采攻坚行动方案 (2026—2028 年)》,对三年治理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调蓄水池实景
《方案》明确量化目标:农业用水总量只减不增,三年累计压减地下水 7058 万立方米,2028 年实现超采区采补基本平衡;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 0.64 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达 84% 以上。
全市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攻坚专班,建立市级领导包抓机制,30 名市级领导包抓 34 个超采重点乡镇,形成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治理责任体系。
靶向发力,五大攻坚任务齐头并进
聚焦地下水超采,围绕耕地休耕、关井置换、节水控水、增水保水、管水治水五大任务,全市上下对照《条例》要求和攻坚方案部署,压茬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耕地休耕稳步落实
全市落实耕地休耕 10.39 万亩,覆盖休耕主体 747 户,各县区休耕协议签订率 100%,休耕地块实现闭环管理。
关井置换加快推进
建成 752 座 “港湾式” 泵池 (“双源互济” 调蓄水池),关停取水机井 326 眼。城市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地源热泵有序置换关停,地下水位下降重点区域实施 “一井一策” 治理,“井转河”、渠系连通、农村集中供水等工程加快建设。

智慧水务管理平台
节水控水全面发力
完成大田玉米改种 6.5 万亩、节水 13.5 万亩、覆膜节水灌溉 13 万亩年度任务;六县区落实 2026 年度高标准农田面积 20 万亩,农林场高标准农田水肥一体化建设完成 6.1 万亩,建成 10 个绿色转型样板农场。
增水保水多点突破
高台金河湾水库坝体基本成型,提水泵站、输水涵洞主体施工有序推进;临泽扎尔墩水库、甘州新浚水库正在有序推进,全市建成调蓄水池 80 座;人工增雨 4 个火箭作业点主体完工、12 个烟炉作业点全部完成。
管水治水提档升级
全市机井全部实现在线计量,8017 眼机井完成 “水电双控” 改造,智慧水务管理平台 “红橙黄” 三级预警机制全面建立。今年累计查处违法违规取用水案件 61 起,已结案 31 起、30 起正在调查处理。
铁纪护航,以严监管保障治理成效
全市同步构建 “专项整治+行刑衔接+纪检监督” 监督体系,以严监管保障治理实效。
部署水资源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履责不力、违规审批、私打乱抽、破坏设施、违规取水等 10 类突出问题,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 6 县区交叉检查,深挖细查各类违法违规用水问题。深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和提前介入机制,形成对水事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实现涉水事违法犯罪案件办理与水务、公安和检察院同级联动、同级配合。

无人机巡查水资源
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张掖市纪委监委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九项机制》,采取 “四不两直” 方式常态化督导。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水资源领域问题线索 39 件,立案 25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4 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 6 起,以铁的纪律保障攻坚任务落地。
闭环保障,凝聚治水兴水强大合力
坚持执法约束与宣传引导并重、倒逼加压与正向激励结合,健全全链条支撑体系,推动治理任务闭环落实。
制度层面:先后出台《张掖市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张掖市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张掖市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试行)》等配套制度,深挖严治 “人情水”“腐败水” 问题。
宣传层面:推进节水宣传 “五项行动”“六进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全社会节水护水意识持续增强。

节水科普宣传现场
激励层面:探索建立节水积分、节水奖励制度,对节水改造、种植结构调整主体给予补贴奖励,调动经营主体和群众节水积极性。
保障层面:建立季度调度复盘机制,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推进会,协调解决问题。市县区财政每年将奖补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治理,为三年攻坚行动提供坚实支撑。
站在《条例》施行一周年的节点上,张掖将持续以法规为遵循,深化超采治理攻坚,巩固治理成效,稳步推动超采区实现采补平衡,守护好河西走廊地下水生态,以正确政绩观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坚定不移走好水资源刚性约束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记者:王晶晶 通讯员:刘鹏
编辑:王丽蓉
审核:(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