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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县以上城市年内必须开辟备用水源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7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267
  记者从江苏省建设厅获悉,为切实保障群众用水安全,江苏将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安全标准,城市供水企业今年内要在取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全省所有县以上城市必须开辟备用水源,做到“前有预警,后有保障”。

  从7月初开始,江苏省建设厅先后组织开展了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和水厂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与73个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企业签订城市饮用水安全责任书。据江苏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设部门将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搬迁或关停水源保护区内影响水质安全的污染源,并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加大执法力度。

  据介绍,为提高供水预警保障能力,江苏所有城市供水企业今年内将在取水口安装溶解氧等在线监测仪器,并配备便携式监测仪,加强取水口外围尤其是上游的监测,做到监测前移,提前预警。此外,江苏所有县以上城市供水都必须开辟备用水源,尤其是城市供水水源易受污染的市、县,建设部门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此外,江苏将严格实施城市供水水质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的动态监测,发现不报、瞒报、虚报、漏报等行为,将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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