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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今年将对403个小区实施电力抄表到户改造,计划6月启动 电改有哪些好处?相关部门解答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6-24  来源:海南特区报  浏览次数:9
 今年,海口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改造工作,将对403个小区实施电改,将惠及约12.64万户家庭。改造工作计划下月启动。电力抄表到户后,业主如何缴电费?该做哪些准备工作?电费选择哪种缴纳模式……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海口市住建局、海口供电局进行权威解答。
问: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后有什么好处?
答:改造后实行“一户一表”,电费更加透明,用户直接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将享受全省统一、公开透明的居民电价。缴费更加便捷,业主可通过“南网在线”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一键查电费、线上缴费、实时报修,还能获取用电分析、节电建议等增值服务。抄表到户后,小区的供电设施将纳入供电企业专业运维体系,实现24小时智能监测和快速抢修响应,电压更稳定、用电更安全。抄表到户后,面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等新增负荷需求,供电企业将主动评估并实施变压器增容,全程无需业主出资,用电后顾之忧大大减轻。
问:不同年代的小区,抄表到户改造政策有区别吗?需要业主出资改造吗?
答:电力抄表到户,是由供电企业直接为居民一户一表计量、收费、运维的便民工程。当前,全省电力抄表到户政策按小区建成时间分四类推进。综合政策规定,四类小区电力抄表到户改造无需业主出资。
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由政府主导与出资,将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相关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手续后,由供电企业负责抄表到户及后续运维管理。
2000-2015年建成的小区:由省级财政、市县财政、电网企业三方共同出资,在小区业主表决通过且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后,由供电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抄表到户改造。今年海口重点针对2000-2015年建成的小区推进电改工作。
2015-2020年建成的小区:2015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竣工验收送电,且用电报装在2015年11月1日后的住宅小区,由供电企业作为出资改造主体,负责对小区业主表决通过且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后的住宅小区实施供配电设施改造并实现抄表到户。
2020年以后建成的小区:由开发商按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建成且经验收合格后,实现用电抄表到户,并统一由开发商移交至供电企业负责日常运维。
问:改造前小区业主要配合哪些工作?
答:待小区业主参与表决该事项,且表决达到法定比例后,政府和供电企业即可着手对该小区开展抄表到户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
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表决结果方能有效。表决过程中可同步授权相关单位或个人作为移交主体与属地供电企业办理资产移交事宜。
问:电改后,阶梯电价和合表电价是怎么样的呢?
答:依据我省相关政策要求,在住宅小区抄表到户改造过渡期间,对改造接收的住宅小区居民用户,根据用户便利原则,用户可以自主选择居民阶梯电价或居民合表电价,但要保持相对稳定性,电价标准按现行电价政策执行。
阶梯电价执行标准:夏季从4月至10月(共计7个月)。第一档月用电量220度(含)以内0.6083元/度;第二档月用电量221-360度(含),0.6583元/度;第三档月用电量在361度(含)以上,0.9083元/度。冬季从11月至次年3月(共计5个月)。第一档月用电量160度(含)以内0.6083元/度;第二档月用电量161-290度(含)0.6583元/度;第三档月用电量291度(含)以上,0.9083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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