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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改革助企节水增效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1-29  来源:湖州日报  浏览次数:8

            “水资源税改革后,我们可享受9%公共供水管网合理漏损率的优惠政策,每年能节约成本300多万元,缓解了我们的经营压力。”近日,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施艳告诉记者,此前,水资源费按实际取水量每吨0.2元计征,公共供水管网的漏损成本全部由企业承担。

  去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由“缴费人”转变为“纳税人”,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水资源税。“此次改革遵循‘超耗多缴税、节水享优惠’原则,实施差异化课税政策,税收调节作用明显。”市税务局介绍,改革的重点包括:对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新增9%的公共供水管网合理漏损率扣除政策;对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20%水资源税;对特种取用水企业适用从高税额,奖限并举的导向得到强化。

  为确保改革平稳落地,税务部门主动联合水利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细化征管流程,形成了“税务征管、水利协作、自主申报、信息共享”全链条工作体系。同时,推出“定制化”纳税服务,实行水资源税涉税信息预填,并建立绿色税收政策智能提醒机制,对节水型企业及取水计划不合理的纳税人进行精准提示,辅导其及时享受优惠或调整取水计划。通过举办“税企议事厅”专场活动,现场回应并解决企业涉税问题10项,推动“问题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

  改革让企业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优惠。“多亏了税务管家团队,从政策解读到系统操作手把手指导,让我们在申报期内顺利完成了首笔水资源税申报。”浙江盛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朱先生说。

  据统计,去年全市累计征收水资源税1.02亿元,并为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企业、居民生活用水等落实税收减免4662.12万元。

  市税务局表示,聚焦部分行业征管难度大、企业申报不规范等问题,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完善数据交换与联合监管机制,探索“以图管税”等智慧监管方式,构建“数据采集—交叉比对—风险核查—整改反馈”全链条管理体系,提升水资源税征管质效,助力我市走好绿色集约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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