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协议核心点在于将“存量项目”按市场规则进行生态补偿,这一做法在全国尚属首例。“存量项目”是指已经建成、存在了相当一段时间、并且一直在产生效益的项目。过去,生态补偿更多关注新开发的项目,要求它们从一开始就为环境“买单”。现在,已享受多年生态红利的“存量项目”,也开始通过市场化方式为长期享受的“好山好水”支付费用。
据悉,该协议聚焦将“无形”的调节服务类水生态产品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生态资产,为《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落地实施积累了重要实践经验。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表示,扬州将水生态产品“老项目”焕新思路、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的做法,至少在三个方面实现了重要突破:一是精准选取与受益主体直接相关的水生态产品进行价值转化,供需双方接受度高;二是针对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难以市场化的特点,特别是存量经营项目缺少转化路径的困境,创新探索“使用者付费、保护者受益”的补偿路径,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水治理的渠道;三是科学构建综合成本与收益的补偿标准测算体系,结合枣林湾项目区水生态保护年度投入的实际情况与核算所得基准补偿额度,得到供需双方认可,最终经协商确定每年补偿标准。
作为宁镇扬都市圈“生态绿心”,枣林湾经过十余年系统性生态修复,森林覆盖率实现显著提升。签约企业表示,将持续探索“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双赢模式;管理方承诺将资金专项用于河道治理等工程,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区域生态保护成果,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优质生态服务,助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扬州市水利局负责人表示,扬州将以本次试点为样板,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推进扬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库建设,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探索新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