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惠来县镇北水库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粤府函〔2025〕173号
揭阳市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揭府〔2024〕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镇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调整后保护区更名为“惠来县镇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揭阳市要尽快标定调整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做好界碑、警示牌等标识设立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制定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三、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要加强对揭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严格落实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源水质保护相关工作。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示意图及拐点坐标等由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另行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