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人居品质明显提升,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安全基础有力夯实,文化魅力充分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到2035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在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方面,《意见》强调,稳妥有序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成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增强中西部和东北的城市群、都市圈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增强超大特大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中小城市和县城承载能力。
在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方面,《意见》强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管理体系。
在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意见》指出,推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工业能效、水效提升行动,推广绿色低碳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动废水、余热、固废协同处置全覆盖。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深入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健全城市公园和绿道网络体系,建设口袋公园,推进绿地开放共享;推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设幸福河湖、美丽河湖。
在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方面,《意见》指出,推动重要设施、能源、水源等分布式布局,完善抗灾设防标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城市安全风险谱系,健全常态化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排查整治机制;优化城市防灾减灾空间格局,增加生态屏障、隔离疏散通道,预留防灾救灾弹性空间;健全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科学制定巨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指挥、处置和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应急抢险救灾装备及物资前置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