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年来,由于电价、制水原辅材料和人员工资的上涨,致使江苏省江都市吴桥水厂水价和制水成本出现倒挂,影响了供水事业的正常发展。根据江都市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办法的精神,在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的基础上,现就调整该厂自来水价格批复如下:
1、适当提高自来水销售价格,生活用水到户价为1.40元/吨;非生活用水基本水价1.7元/吨,水资源费及南水北调基金0.37元/吨,到户价格2.07元/吨。
2、按照“一镇一价”的原则,谢桥、顾营自来水厂参照上述价格执行。
3、调整后的价格从2008年10月1日用水量起执行。
4、希该厂利用《告用户书》、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解释,同时做好困难群众水价的减免工作,以取得用水户的理解支持,确保自来水价格调整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