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湖南省株洲市城区污水处理费也将实行新的征收标准。
具体情况为,由现行的按供水量平均每立方米0.40元提高到每立方米0.70元。按自来水用水结构和分类,污水处理费调整后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和行政事业为0.60元/立方米、工业和经营服务业为0.8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为1.20元/立方米。对城镇居民中由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费的特困户,每月每户免收6立方米污水处理费。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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