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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七个强化”做好农村供水疫情防控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7  来源:黔江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38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区相关工作部署,区水利局通过“七个强化”做好农村供水疫情防控,助力全区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强化供水保障。严格实行乡镇水厂及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落实供水单位服务电话全天候在线服务,抢修人员随时待命,并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饮水问题,保障农村地区的正常供水。

    二是强化人员管控。全区乡镇水厂及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实行封闭管理,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水厂防护区域,对进入厂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戴口罩上岗,勤洗手勤消毒,切实增强从业人员自我防护能力,并加强水厂工作人员及家属的疫情核查,防止人员“带病”工作。

    三是强化制水供水。督促各供水单位切实按照《村镇供水运行关口规程》,加强制水工艺流程管理,未配备消毒设施设备的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通过定期投加饮用水二氧化氯缓释消毒片进行消毒,确保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是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切实加强农村供水水质日常检测,充分发挥区水质检测中心作用,做好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工作,保证农村供水水质安全。

    五是强化环境消毒杀菌。切实加强乡镇水厂及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分散工程取水点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开展卫生清扫与灭菌消毒工作,防止供水水质受到次生污染。

    六是强化水源保护。要求各乡镇、水库管理单位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的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及时清理岸边生活垃圾及库区水面漂浮物,防止因群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而造成饮用水污染,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七是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分片包干制,组建了5个农村供水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组,对全面农村供水工程疫情防控开展了一次大排查,并督促各供水单位对发现问题的立即整改,切实筑牢农村供水疫情防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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