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住建部开展《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修订工作的通知
南宁、梧州、桂林、北海、百色市供水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城市供水规划、设计及节约用水工作,根据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8]85号)的要求,将对2002年11月1日实施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进行重新修订编制工作。
为了更好的协助完成修订工作,需你单位协助提供以下调研数据:用水总量、居民分户水量。其中居民分户水量调查要求提供单个城市500户以上的样本,样本尽量分散,每个小区不超过50户。一户一表,尽量收集。
住建部安排的工作,请高度重视并给予支持,安排专人完成。并于7月10日前将附表1发送至广西水协邮箱,附表2(每户原样不用汇总)邮寄至广西水协,以便汇总上报住建部标准定额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媛,0771—2264370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423室
附表:1、居民生活用水量统计表
2、2018年居民生活用水总量分户调查表
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2019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