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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公布“一户一表”施工规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8-16  来源:生活日报  浏览次数:612

  生活日报8月15日讯(记者 胡永庆 实习生 赵蕾 通讯员 杨浩屹)为推动济南市城市户表改造规范进行,今天济南市城市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小组办公室制定公布了《济南市城市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技术规范》。

  规范要求,工程中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附有产品说明书和质量合格证书的管材,禁止使用镀锌管。水表选用经国家计量部门认定的、等级达到B级以上的机械式E型水表;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可选用电子智能水表,水表井盖材料为球墨铸铁或其他新型材料。

  室外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与生活污水管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米,交叉敷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2米,给水管应在污水管上面。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

  原有给水进户立管原则上应拆除,并在原位置上安装,具备条件的给水进户管应埋地敷设或在地下室内明装敷设。

  管道系统安装过程中,要求开口处应及时封堵,以免造成管道堵塞或污染。水表安装完毕,必须做放水试验,水表严格按水表钢印号、户号、给水号对应安装。验收前管道需清洗消毒。工程验收前,应进行通水冲洗。冲洗水流速度宜大于每秒两米。冲洗后用含游离氯的水灌满管道,并在管道中滞留24小时以上。管道消毒后再用饮用水冲洗,水质直到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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