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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明年底全面实施阶梯式水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08-16  来源:《春城晚报》  作者:李惠民  浏览次数:602
????记者昨日(8月12日)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我省近日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的通知,要求全省要逐步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未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地区要争取在明年底前全面实施。
????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
????凡未征收的地区要尽快开征水资源费,并根据水资源紧缺程度,逐步提高征收标准。逐步使城市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自备水费高于自来水价格。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应加大水资源费调整力度,以限制地下水过度开采,促进再生水的利用。提高水利工程水价。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非农业用水价格尽快调整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水平。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各地区要限期开征污水处理费。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在调整供水价格时,要优先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
????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加快推进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未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地区要争取在2005年底前实施。抄表到户是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前提,各地区要引导和支持供水企业推行抄表到户。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实施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方式,缺水城市要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同时,适当拉大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用水的差价。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考虑用户的实际承受能力,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用水,切实做好对低收入家庭的水费减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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