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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未交费小区遭殃 加快水电费抄表到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07-22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记者魏黎明 通讯员任文  浏览次数:785


???? 本报讯 (记者魏黎明 通讯员任文)一户未交水电费,整个小区都停水电的现象不久有望在广州消失。近日,市政园林局等单位在答复文靖等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广州将加快实行水电“抄表到户”收费,同时将对100多万只水电表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此外,小区地产商必须承诺在2年内转用永久用电,否则不提供临时用电;小区转用永久用水也可能列入验收内容。  

???? 一户未交费全小区遭殃

????   去年,鹤林苑、海印南苑、荔湾广场等住宅小区因欠水电费,接到有关部门预备停水电的“最后通牒”,给小区内居民的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   随后,市国土房管局就此走访了相关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开发商和居委会。在走访中,他们发现,每当居民遇到停水电威胁,到市、区政府反映的一个最强烈的问题就是,“我从来没有拖欠水费(或电费),为什么要停我家的水(电)?”

???? 与此同时,供水等部门一直未能有效地推进“一户一表”制度,只抄总表,不认业主户内分表,收费按总表平均分摊,从而导致业主用水消费不清不楚,少数人欠费殃及整个小区,出现极不公平的现象。广大业主呼吁有关部门在物业管理小区内应实行“一户一表”,哪个业主欠交水费,就停哪家的水,不要造成整个住宅小区都停水。

????   不少物管不想代收代缴   

????今年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市国土房管局物管处长文靖等专门提交建议表示,问题的关键是没有实行水电“抄表到户”。   

????目前,广州物管住宅小区的水电费,基本上都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有些物业公司因此盗水盗电,并将自用水电费转嫁给住宅小区业主;还有些无良的物业公司索性将代收的水电费周转金挪用后逃之夭夭,造成住宅小区因欠费停水电。   

????业主们对代收代缴普遍心存担忧,一直很纳闷;而物业公司也是一肚子苦水,由于有关部门每月将居民水电费抄、算、收、缴等工作统统交给物业公司,少数业主长期拖欠或拒缴水费,物业公司只好垫付,每月如此,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影响公司正常的运作,有的物业公司无力垫资欠缴水费被迫从住宅小区中撤出。   

????公摊水电费摊得不清楚

????   文靖的建议中还提到,业主意见很大的地方还有,公共用水电包括哪些内容不清不楚,如何分摊也不清楚,哪些该分摊,哪些已算入物业管理费也无从知道;其次,公用水电费由物业公司分摊,业主担心物业公司将自用水电费和欠费业主的水费分摊给自己承担,等等。

????   此外,临时用水用电的责任也转嫁给了小业主。临水水费每吨1.85元多,永久水费每吨只有0.9元;临电电费每度1.5元多,永电电费每度只有0.6元多。小区建成后,临水、临电未转用永久水电,是一些开发商的责任,但业主们希望有关部门也应负起监管的责任来,可以在验收阶段增加相关的步骤。

????   无独有偶,市“两会”期间,水电气费的收缴问题也引起了谢礼维等人大代表的注意,他们建议市供水、煤气公司等部门可组建一支共同的抄表队伍,专门负责上门抄表,市政园林局已表示建议自来水公司和煤气公司采用。   

????物管可接受委托代收费   

????市政园林局对此答复称,对水电实行抄表到户收费是解决用户之间、用户与物管公司之间用水收费纠纷,以及总表与分表抄收水量误差的最根本的方法,也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   

????市物价局则表示,按照国家规定,有关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费用。目前,该局制定的《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已报市政府,待批准后公布执行。

????   据了解,去年以来,市自来水公司采取了有偿委托物管公司、居委会或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抄表收费的办法。此外,有关部门将分别对126万户水表和30万户专变供电电表实行“一户一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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