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治理,应该综合利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推进。”钟勤建认为,尤其是应该利用绿色税收、绿色信贷以及价格激励等经济手段,“让真正搞环保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吃亏、经济上有收益。”
“现行政策中,往往约束的多、激励的少,特别是经济调节手段相对偏弱,社会治污活力没有被完全激发起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他今年带到人代会上的建议内容正是“创新环保激励政策、释放社会治污活力”。
“一项好的环保激励政策,往往能起到‘四两拔千斤’的作用,撬动一个方面的治污工作。”陈蒙蒙举例说,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火电行业脱硫脱硝及除尘补贴电价政策,极大调动了企业建设改造治污设施的积极性。以江苏为例,大火电机组脱硫已实现全覆盖,到去年底脱硝机组也占到94%。“这两项工作从开始的举步维艰,到后来的进展顺利,主要得益于好的政策作保障。”
“从今年7月1日起,天津市将4种主要污染物的平均收费标准由每公斤0.82元调整为7.82元;其中,二氧化硫由1.26元调整到6.30元,氮氧化物由0.63元调整到8.50元。”包景岭告诉记者,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企业排污浓度每降低规定标准的10%,即享受不同的收费标准,而对超标排放企业则加倍征收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