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中,政府购买服务无疑是一项重要举措。16日召开的全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会议勾勒了今后一段时间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改革路线图。今后政府可买哪些服务、谁来购买服务、谁来提供服务……针对改革关注的五大热点问题,财政部副部长刘昆进行了解读。
“买什么”:需合理确定购买范围和目录
明确哪些服务可以买、哪些不能买,是顺利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政府购买服务实践的难点所在。
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向社会购买。而财政部已初步确定将农业部、教育部等19个中央部门纳入201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计划,涉及艾滋病防治、失能老人养老服务等近30个项目。
刘昆说,解决好“买什么”问题,需合理确定购买范围并明确购买目录。
他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发展转型关键期且区域发展不平衡,需要各地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应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并采用先易后难、逐步扩围的原则逐步增加购买内容。
刘昆强调,目录中还应明确购买服务的禁止性要求。“既要推动政府简政放权,防止‘大包大揽’,也要确保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防止将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推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