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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污水处理要高点定位多元投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192

  各地近年来加快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但是由于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资金需求多、管理难度大,导致少数地方政府部门不敢担责、相互推诿。

  记者以为,根据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住建部门在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理上应当勇于担当、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强化监管。

  依法行政,勇于担当。县级住建部门要严格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抓住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科学施策,精心突破。一方面,要引导地方政府和有关乡镇增强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另一方面,要引导乡镇突破资金瓶颈,不等、不靠、不要,探索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市场化、专业化的新路。

  高点定位,统筹规划。县级住建部门要根据乡镇建设条件、部门意见、群众呼声,编制乡镇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着力解决4个问题:一是确定每个乡镇污水厂建设规模、治理工艺;二是确定分期进行污水治理的村庄;三是确定纳厂处理村庄外围至市政道路排污管道布局、管径、长度、标高等经济技术指标;四是确定各年度污水治理实施工程计划和投资计划。逐步将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由宏观到微观、由空间布局到点位落实,有效指导具体工作。此外,为防止乡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量急剧增多造成二次污染,县住建部门必须督促乡镇超前编制污泥处置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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